近日行政院消保處與交通部宣布「代客駕車服務定型化契約」草案最快將於6月上路,明確規範收費方式、代駕人資格、責任險範圍與金額等,保障雙方權益。民進黨立委沈發惠等人也提案修正《公路法》,將「代客駕車服務業」列為新業種納入規範。

代駕服務業應各國政府嚴格取締酒駕而興起,在同樣地狹人稠的日本、韓國早已普及,韓國2014 年統計有將近4千家代駕業者,每日提供47萬趟次服務,市場規模高達850億台幣,台灣則是近年才逐漸發展成形。在當今「酒駕視為殺人罪」、「酒駕處鞭刑」一片民粹呼籲中,終於看見政府在防制酒駕上跳脫亂世用重典的單一思維。

「酒駕問題應該被解決」是社會共識,但舉凡重罰、死刑、鞭刑的討論都只是便宜行事的「解決酒駕者」,甚至淪為情緒發洩,嚇阻理論到底有沒有效,是法學界長年爭論的議題,但至少從國內統計數據可以得知,重罰對酒駕累犯並未產生防止再犯的效果。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曾於2018年赴韓國考察當地代駕制度,發現代駕服務涉及勞動權益、交通安全、消者者權益等多元面向,健全對代駕業的管理,不僅酒駕問題獲得緩解,更共創消費者、餐飲娛樂業、代客駕車業三贏。

讓酒後代駕成為受政府管制、保障消費者的行業只是第一步,未來更應該透過油價減免、價金補助、地方政府輔導業者拓展服務範圍等鼓勵型政策,進一步提高代駕服務的可近性,讓民眾認知與其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代駕才是安全又划算的選擇。推廣與獎勵性質的政策,往往更容易讓人調整行為、自願做出符合公眾利益的選擇,進而成為習慣,最成功的例子莫過於寶特瓶回收獎勵金,在回收觀念尚未普及的1992年推出,繳回廢寶特瓶每支可獲得2塊錢獎勵金,讓台灣的寶特瓶回收率從原本20%上升至80%,即使獎勵制度在2002年功成身退,回收量也並未下降,正是因為民眾已經養成回收的慣性。環保署在2012年公告「飲料杯回收實施獎勵辦法」,祭出折扣或優惠鼓勵民眾自備環保杯;經濟部大力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廣設充電站,都是透過提供誘因促進民眾建立良好習慣的例子。

許多酒駕累犯其實伴隨著酒精使用障礙、低社經地位、欠缺法律知識等多重成因,甚至地域也有顯著差異,健全的支持體系,在交通方面包含大眾運輸和私人運具代理駕駛服務,讓駕駛人可以更容易「選擇不酒駕」,棒子與胡蘿蔔恩威並施、對症下藥,恐怕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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