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為「法令遵循」(Compliance,簡稱「法遵」)缺失,被紐約州金融服務廳重罰1.8億美元。許多人以前從來沒聽過法令遵循這個名詞,也不知道有些公司竟然設有這個部門,更不清楚法令遵循部的功能與職責。

兆豐事件發生後,政府大聲疾呼金融業要加強法遵功能,增加法遵人員。法遵這個冷灶突然被炒熱起來,法遵人員的培育與訓練也忽然受到重視。但是,大家還是搞不懂法遵到底是甚麼?法遵與法務、稽核、風險管理有何差別?

法遵是一個相當新的行業,美國金融服務業(Financial Services)與醫藥保健業(Health Care)差不多在1990年代初期才開始出現法遵部門。因為法規越來越多,監理機關的罰款越來越重,許多公司為了避免內部控制失當以致違法,又擔心內部控制過當或重複,影響業務推動與浪費資源,於是成立法遵部,統一協調各部門,以確保公司所有作業均符合法令與規定。

演進至今,法遵的使命(Mission)大體可以分為對外與對內兩方面:

  • 對外,要確保所有營運切實遵守所有適用的法令與規定(Laws and Regulations)。例如,美商在台分公司因為財務報表需與總公司財報合併,所以必須製作兩份財報,以符合台灣與美國不同的會計及稅務法規。
  • 對內,則要確保所有作業符合公司的政策與原則(Policies and Principles)。例如,每個公司有不同的企業文化、核心價值、商業哲學、對待客戶的態度、薪酬與獎懲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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