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好大,怎麼辦?」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羅世宏今(28)日在一場反壟斷修法座談中指出,法律工具不足不是主管機關推卸管理責任的藉口。他表示,面對社會反媒體壟斷的強大輿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盡速於今年底前規劃出一套媒體壟斷管制的暫行規範,特別在「金融資本涉足媒體事業的強化管制,以及啟動跨媒體集中化定期調查與檢討機制」等,隨時掌握媒體事業結合、投資、股權的變化,並公開調查報告。

901反媒體壟斷遊行後,由於民間遲遲等不到NCC對反壟斷法訴求的積極作為,一群媒改學者與民間團體代表今天在台大新聞所召開民間版的「反媒體壟斷修法座談會」共同商討民間版本的反媒體壟斷法修法方向,期以民間力量促使NCC加快修法腳步。

羅世宏指出,匯流時代確實有通盤整合立法的必要,但如此立法對持續出現的媒體併購緩不濟急,因此制定規範有其急迫性。他認為,反媒體壟斷修法應對媒體集中化管制、股權資訊申報義務、外資持股規範與廣電事業的資訊揭露進行規範。

羅世宏建議,限制系統業者成為壟斷巨獸,除限制經營新聞或財經類頻道,不得經營全國性平面媒體外,也應在跨媒體壟斷修法上應加速啟動跨媒體集中化調查與檢討機制,包括遇到結合、投資、股權變化時,自動啟動調查機制並公開調查報告。

中研院研究員施俊吉表示,目前廣電三法相關法令中並未明白標示多系統頻道經營者(MSO)的責任義務,換言之,NCC目前對凱擘、中嘉等台灣4大有線系統其實無法可管,這應是要立即修法改善的地方。此外,施俊吉也指出,NCC應以公平交易法為基礎,擬定一套併購標準比公平法更嚴格的反媒體托拉斯法。

前NCC委員翁曉玲認為,不管是單一或分散立法都只是修法的技術問題,不該是重點。更重要的是掌握時機,盡快落實管制。同時,她也期盼NCC能更具備行政調查權,才能對業者的併購有效監督。

翁曉玲指出,等到103年NCC才端出匯流法,已經太晚了。她認為,目前已在立法院的廣電三法修正案應該趕快放入限制跨媒體壟斷的條文,才能及時解決媒體併購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