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普悠瑪事故造成嚴重傷亡,司機員尤振仲在沉默2個月後,今天委託律師召開記者會,代表他發表聲明,由於尤振仲因創傷壓力症候群影響,醫生叮嚀他要靜養,因此他並未出席記者會。他強調,他無法接受人為超速的認定。

尤振仲聲明指出,行政院調查小組的第1次跟第2次調查報告的結果,有許多與他認知不同的地方,他掙扎很久,決定鼓起勇氣,在已經公開的資訊範圍內,提出以4點問題與說明。包含當日列車過武荖坑橋後,他按照該路段速限,將電門把手放置在刻度時速82、83公里來降速,但報告卻指出羅東站至出事前,都放置在刻度時速140公里;意外發生前,他持續嘗試排除故障,最後一次復位完成後,他轉身隨即發現列車速度異常,為避免列車直接撞上月台造成更大損傷,因此,他緊急做了緊韌動作,試圖讓列車傾倒出軌,但調查報告指出,沒有任何煞車跡象。

另外,聯合報新聞網流出的行調通聯紀錄,調查報告中寫的通聯紀錄,以及他記憶中的通聯過程,存在許多重要關鍵之處有所出入,他懇請當局公布完整且不間斷的行調通聯紀錄錄音檔,以及完整的事故訪談紀錄,供社會大眾檢視事發過程、通聯狀況與訪談的原貌;尤振仲強調,他還有家庭要顧,不僅深怕錯過子女的成長,也害怕父母要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他不可能拿自己和旅客生命開玩笑,「我實在沒有任何需要超速而甘冒如此風險的動機。因此,我完全無法接受人為超速的認定」。

尤振仲聲明說,自10月21日事發至今,對他來說,每一天都是痛苦與折磨,他知道,他的道歉無法挽回什麼,「但請容許我再次對於罹難者、傷者、以及家屬們,說一聲對不起,我真的很抱歉」;他說,這次意外,是所有當日6432乘客、家屬以及他此生心中永遠無法磨滅的傷痛,他道盡事實,說明真相,承諾絕不會逃避,「我懇求,本次事件的調查,千萬不能以利益高於人命的考量出發,更不能先射箭再畫靶,我由衷地希望能還原真相,未來能給社會大眾一個安全的乘車環境」。

尤振仲說,很感謝罹難者家屬、乘客、社會大眾以及媒體朋友們給予我的關懷和鼓勵,謝謝大家,他會勇敢的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