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帶了,首次違規攜肉罰款提高至20萬!非洲豬瘟疫情嚴重,農委會防疫檢疫局不斷呼籲民眾禁止攜生肉及肉製品入境,但短短三天,就累積高達41件違規攜帶入境的案例,導致剛通過的「三階段」百萬罰款,不到一個禮拜就修改,防檢局今(17)日宣布,明(18)日凌晨起,首次違規的罰款將從5萬提高至20萬,第二次則直接重罰100萬!

根據防檢局16日統計,從15日下午4時至16下午4時台灣各邊境機場及港口共查獲17件,其中10件來自中國,目前更已累積41件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案例。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新制上路後實施三天,成效仍然不彰,因此才決定提高裁罰標準,從5萬調整為20萬元,再犯則直接開罰100萬,也表示不會因為民眾反彈就更改標準,但對於網購贈品被塞入肉品的部分並不會裁罰,只會進一步加強檢疫。

防檢局提醒,為防堵疫情進入,「加工肉品、肉鬆、肉乾、生熟肉、罐頭肉品」這些東西都禁止入境,而早在非洲豬瘟爆發前,防檢局就明訂肉類產品禁止入境,真空包裝的加工肉類、醃製肉品,都是被禁止的,許多民眾卻認為,只要換個包裝方式就能夠瞞過海關人員,就是這種僥倖心態,讓台灣更暴露在危險之下!

防檢局呼籲,裁罰只是手段,目的是為杜絕旅客違規攜帶肉類等產品入境,有效防範非洲豬溫、口蹄疫及高病原性禽流感入侵。並呼籲旅客,切勿違規攜帶肉類產品入境,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