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群網站Facebook、YouTube、Instagram等用戶普及,關於未成年的使用限制也格外令人傷腦筋。法廣之聲報導,歐盟的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日前討論1項個資法保護法案,可能限制13~18歲以下青少年如果沒有家長同意,不可上網享受連線服務,使用社交媒體或電子郵件,而這項法律真正實施至少要等到2018年。

由於社交媒體或電子郵件等網上連線服務都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等,為了保護青少年的個人資料,歐洲議會代表、歐盟國家相關部長及歐盟委員會15日在法國舉行會議,希望訂下規則。

法廣之聲指出,目前美國法律禁止蒐集13歲以下人個人資料,而歐洲並沒有類似的法律,但光在法國,就有230萬名12歲到17歲的青少年使用臉書,只有在涉及使用未成年人照片及個資用於廣告時,才需要家長的事先同意。

外電報導,根據最新研擬修改的歐盟法律,瀏覽網站的法定年齡極有可能從13歲提高至16歲,甚至上看到18 歲。這一法案可能在2016年敲定,最快要等到2018年,才能成為歐盟成員國各國的法律。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