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綱學生7月23日衝入教育部,其中3名記者在隔天凌晨12時多遭逮捕,引發外界爭議,台北市政府日前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此事,並找來當晚衝進教育部的學生和遭逮捕記者還原現場,同時也聽取警方說法。《新頭殼》記者3日晚間獨家取得尚未對外公開的專案小組調查報告初稿,報告最後北市府提出8點建議,在警方處置部分除了簡單提到應加強執勤及人權教育外,同時指出中正一分局長張奇文未在第一時間告知記者相關法律程序,有改進的空間。

根據北市府這份調查報告內容指出,此事不管在警方與學生或警方與記者之間,皆存有「極大的歧異」,同時也各有主張,北市府也提出8點建議,首先便點出「本次事件以惡意佔領對待有率斷之嫌」,北市府指出,此事以外觀形式似乎是非法入侵的刑事案件,但本質上應間有陳情抗議的屬性,若以「惡意佔領」對待並強制執法,有率斷之嫌,仍有商榷及嚴酌的餘地。

此外,在警方值勤部分,北市府認為員警應該再加強執勤及人權教育訓練,雖然張奇文曾經責付員警執勤技巧,也交代要注意比例原則,但現場狀況時有變化,「少數員警情緒控制尚欠圓融」,也因為現場環境氣氛有難以落實的情況,導致後續處理學生和記者引發爭議,最後北市府責請市警局和所屬分局再加強員警教育訓練。

同時,北市府也研訂集會遊行活動及新聞處理的標準作業程序,並強調媒體採訪權利應受到法定保障;對於警方使用戒具的時機,北市府也認為仍有權衡審酌的餘地。

北市府指出,陳抗活動現場的記者疑似涉嫌刑案的判斷與處置也應該更加嚴謹。北市府認為,新聞自由應受憲法第11條所保障,所以警方依法進行刑事案件的調查時,在犯罪現場內如果得知有記者在場,應該在相關事證未明確前,不宜直接認定記者為「犯罪嫌疑人」,同時建議警方參酌刑事訴訟法176-1條規定,先將記者列為「關係人」的身分,並請記者製作筆錄,協助釐清事實;若有明顯的犯罪嫌疑時,也該充分聽取陳述和說明,並告知涉嫌罪名,保障「資訊請求權」。

北市府接著指出,反課綱學生衝進教育部當晚,記者告知張奇文是進行採訪工作時,張有詢問是否經過教育部同意進行採訪,但是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告知記者相關法律程序,而且在教育部政風處表明對現場人員提告時,也沒有向記者充分說明教育部提告的立場,導致產生爭議,仍有精進的空間;北市府認為,有記者涉及刑事案件時,除了確認相關事證外,對於權責單位提告,也應該委婉說明,建立溝通平台、給予適時結束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