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以提供汽車共乘服務的紅遍全球,其總部位於加州舊金山。6月3日,加州勞工委員會裁定,Uber司機屬於全職員工,是雇員,而不是合約人員,公司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養老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費用。若此裁定確定後,Uber 租車服務的營運成本將大幅提升,預估恐對全球的Uber造成衝擊。

Uber以分享經濟模式的租車服務讓私家司機利用空閒時間從事客運服務,推廣到全球時備受爭議,包括法律的管制障礙以及當地計程車業者的抗議。

2015年6月3日美國加州勞工委員會裁定Uber司機屬於全職員工,並下令Uber為其中一名司機補償4000多美元的員工開支。該名司機要求補償為Uber開車支付的通行費和其他開支。

這項裁決週二曝光,目前只適用於加州的Uber司機,不過,Uber已向舊金山的加州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但是,若此裁決擴展到全球各地的Uber營運,恐怕讓將司機視為獨立合約人員的Uber,失去其商業模式的重要支柱。

加州的勞工委員會認為,Uber雖自稱是獨立司機的「中立科技平台」,但參與了完整的租車服務,從訂單處理到客運、支付等,除了提供用戶和司機的租車技術網路平台外,還參與監控平台的營運狀況,如監控司機的評分,表示Uber和司機不屬於各自獨立的關係。

若Uber的所有司機都屬全職員工,Uber得支付龐大的社會安全稅、員工酬勞和其他開支等等。不過,Uber否認加州勞工委員的裁定,會造成全球衝擊的預測,並表示此裁決違反委員會以前的裁決,沒有約束力也只適用於「一名」司機,聲稱許多司機選擇Uber,是因為他們擁有絕對的彈性,大多數的司機也能夠同時兼任多職,包括與別的共乘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