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年國教高中課綱微調引發爭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2月宣判教育部敗訴,應公開課程審議委員會會議記錄。然而,教育部長吳思華今(9)天表示,為了不讓課綱審議委員們受到干擾,並保障未來委員權益,該案將提出上訴,但不影響新課綱上路的時程。

2014年1月,時任教育部長蔣偉寧以「錯字勘誤、內容補正及符合憲法之檢核」為由,以行政手段直接召開「101課綱微調」會議,由台大教授王曉波召集10人檢核小組,並於1月底通過高中課綱微調案。卻因程序不透明,且台灣史部分修改幅度甚多,王曉波等部分委員被認為是「御用學者」,遭外界質疑是「傾中課綱」,引起社會軒然大波。

台灣人權促進會在去年2月7日向教育部申請提供12年國教課程審議相關紀錄及委員記名投票名單,教育部以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為由,不提供所要求資訊。台權會隨即在去年3月10日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行政院卻認同教育部的處理並無不妥,駁回台權會提的訴願。

不滿教育部作法,台權會在去年10月24日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2月12日判決教育部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敗訴,應提供台權會閱覽、抄錄12年國教課程審議會的會議紀錄、簽到表及記名投票單。

台權會等團體今年2月16日就曾到教育部前抗議,呼籲教育部不要上訴,並立即撤回去年通過的微調課綱。不過,吳思華今天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會繼續上訴,課綱也依既定時程上路。

吳思華說,行政法院未考量課綱審查涉及高度教育專業,有關政府資訊公開,國會行使調查權須組成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而且須經院會決議才能調閱;如果人民可以要求政府機關提供審查過程進行直接監督,與立法院行使政府資訊調閱權,顯然不相當。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批評,教育部雖說沒有違法,卻隱瞞會議紀錄,還想擦脂抹粉,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如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讓教育部有台階可下,為何教育部卻還不下?

吳思華則重申,不公開的資訊只有課綱委員名單和發言內容,這是為了不讓委員們受到干擾。他希望能透過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界定未來政府資訊公開的界線。

(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