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自2014年起擔任市議員期間,涉嫌透過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助理費,金額高達1455萬元。由於黃紹庭在偵審過程中坦承全部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5年。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27)日上午宣判二審結果,仍維持原判刑度。對於二審結果,黃紹庭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檢調單位於2024年間接獲檢舉,指黃紹庭疑似浮報助理費,並於同年9月26日上午7時兵分多路展開搜索。不過就在行動前夕,疑似消息走漏,黃紹庭拉著行李搭機前往中國廈門,隨後神隱約30小時,期間自錄影片對外喊冤,稱「自己是清白的」。

現正最夯:張又俠涉嫌向美國洩漏核武資訊?矢板明夫:典型的「出口轉內銷」

同年9月29日下午2時許,黃紹庭搭機返抵高雄小港機場,隨即遭市調處帶回偵訊,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

案件審理期間,黃紹庭對相關指控全數坦承,並繳回犯罪所得1455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其行為已構成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並須繳交公庫150萬元。

檢方不服一審結果提起上訴,高分院今日宣判二審,刑度仍維持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但將繳交公庫金額提高至200萬元,另須接受法治教育7場次,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針對判決結果,高雄市國民黨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後續將依黨內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