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去年8月爆出開車撞倒婦人,卻未等警方到場就離開,涉嫌車禍肇事逃逸。今(27)日黃子佼現身新北地院開庭,他供稱,「當下沒感覺撞到人」才會直接離開,不認肇事逃逸。
黃子佼去年8月16日駕車時,疑似在巷口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同向騎乘機車的婦人發生擦撞,造成婦人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右膝擦傷。而黃子佼未待警方到場就離開,婦人自行就醫後報案,黃子佼因涉嫌肇事逃逸遭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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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勘驗行車記錄器後,認為黃子佼是知道右側有人車倒地,才會突然煞車。不過今日黃子佼出庭時,供稱當時是為了讓前方的機車通行才停下,但當下沒感覺有撞到人,因此便直接離開,不認肇逃。另外,婦人因多處擦傷對黃子佼提告傷害,雙方事後達成和解,婦人撤告,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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