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省聊城市昨(14)日晚間發生一起重大交通悲劇,一名 37 歲杜姓男子酒後駕車,在茌平區新政路行駛時連撞多輛電動自行車,造成8 人死亡、4 人受傷。中國警方初步調查確認,肇事男子血液酒精濃度高達 195.3 毫克/100 毫升,已排除吸毒駕駛的可能,目前遭公安機關控制。由於事故情節極為惡劣,不少人懷疑駕駛恐有「報復社會」的隨機撞人動機,警方藉「酒駕」名義掩蓋真相。中國輿論猜測此案將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被告面臨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可能性極高。
茌平公安分局通報指出,事發於 10 月 14 日 22 時 46 分,肇事男子駕駛小型汽車由西往東行駛途中,接連撞擊多名騎乘電動車的民眾,造成 1 人當場死亡,另 7 人經搶救不治,另有 4 人受傷住院,所幸生命跡象穩定。警方隨後展開調查,初步確認肇事原因為嚴重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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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若單以「交通肇事罪」論處,最高刑度僅七年徒刑,即使有逃逸或特別惡劣情節也難以與 8 死 4 傷的慘劇相符。因此,外界猜測,本案極可能比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偵辦。該罪名屬於重罪,刑期從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起跳,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或死刑。

「想飛的張飛」在騰訊新聞討論區中分析,若以往類似案件作為參照,肇事男子的刑責恐將更為嚴厲。2019 年河南「瑪莎拉蒂醉駕案」中,女駕駛譚明明因酒駕撞車釀 2 死 4 傷,被法院以相同罪名判處無期徒刑;2008 年成都「孫偉銘案」造成 4 死 1 傷,一審更曾判處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而 2018 年河北「煤醫道駕車撞人案」中,男駕駛劉碩光故意衝撞、碾壓路人,造成 7 死 2 傷,被法院判處死刑並終身剝奪政治權利。而聊城此次事故的死亡人數高達 8 人,社會危害性更為重大,死刑應是在劫難逃。
此外,法院在量刑時還將考量肇事者是否明知故犯、事後是否逃逸或逃避檢查、是否有前科、以及對受害者家屬的賠償與悔罪表現。但評論指出,如此重大事故,即便行為人事後道歉或積極賠償,仍難以抵銷如此嚴重的社會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