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捷運發生隨機殺人事件,引發社會大眾震驚,沒想到這時候廢死聯盟又不甘寂寞的發聲,高喊著「殺錯無法回頭」,令人不免有為兇手張文緩頰的聯想,輿論幾乎呈現一面倒的撻伐之聲。就連執政黨的立委王世堅也不忍了,直接在媒體上斥喝該團體「閉嘴」,憤怒之情溢於言表。基此,端看種種對於廢死倡議的義憤填膺,我應該可以斷定,台灣絕大多數的民眾,應該都是支持「罪大惡極者就該槍決伏法」的結論吧!

然則,向來標榜「民意大過天」的政府當局,就廢死的議題,真的「民之所欲,常在我心」麼?
遑論先前在審議公投議題上,否決了由民眾黨所提出的反廢死公投,近期筆者在觀賞由文化部補助2500萬拍攝的戲劇「如果我不曾見過太陽」,也察覺到全劇隱含著洗白殺人犯人設的企圖,根本變相在為廢死團體讚聲,令人難以苟同。

不知大家看過該劇了嗎?扼要的勾勒劇情,故事乃敘述一對青梅竹馬的高中情侶,男主角李壬曜因著有個爛賭鬼老爸,與討債集團交惡,集團頭頭為了教訓他,竟然找兄弟輪流侵犯了女主角江曉彤,致使其產生解離性人格,就此忘了自己最心愛的人。
許多年後,李再度與江相遇,江因故再次想起了昔日的慘劇,讓李在心生憐憫之情後,決定執行私法正義,以相當兇殘的手段,把侵犯過江的壞蛋一一殺害,最終被判處死刑定讞。(劇中還摻雜著教導死刑犯如何延緩死刑執行的撇步,包括非常上訴、發回更審、誘發社會輿論支持等法律手段,坐實就是廢死聯盟慣用的伎倆)
故事最後,還不忘酸了政客一把,本來死刑還不會被執行,但卻因著身為民代的被害者父親一番政治操作,讓政府選擇匆匆忙忙槍決,把李的行刑橋段,描繪得相當淒美,霎時間不免感到扼腕。但回頭想想,他可是不折不扣的連續殺人犯啊!

就觀影者的視角而言,這故事其實就很狗血,大概就一般八點檔肥皂劇的套路。但顯然劇組特別找來白淨斯文的帥哥擔綱演出,用各種深情的情節來包裝人設,將其兇殘殺人的過程,幻化成為合理復仇的正當。對比被害者們對女主角無道的施暴,您很自然的會誘發出典型「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看到的盡諸是加害者的處境堪憐,而無視被害者的死狀悽慘。
當然,就故事的設定,那些被害者同時也是加害者,確實也該死,但死不死、又或者該處以何等刑罰,根本不是自己說了算,那得循由司法途徑來解決。儘管當前司法的顢頇無能令人氣餒,但這也絕對構不成一己濫設刑堂的正當性,畢竟,倘若大家都這麼幹,都以自己的準則來賞善罰惡,那良序社會還能存續麼?
更況,若有機會到獄所參觀,您覺得眼見所及的,會是像男主角演員曾敬驊這樣的帥哥呢?抑或是像劇中那個會出賣自己兒子的爛賭鬼老爸,那種滿是尖嘴猴腮的無賴樣貌呢?相信會是後者吧!
是故,特別把殺人兇手的人設,做成是白淨斯文、滿腹深情的模樣,這不是洗白,甚麼才是洗白呢?誠然,不能完全否認故事中的人物與情節從不存在,但即便真有其事,那也絕對是特例中的特例。企圖用戲劇的演繹手法,將殺人犯塑造成罪不致死的情有可原,試圖讓大眾對殘暴無道的死刑犯多點寬容,豈非變相在為廢死聯盟贊聲,覺得他們都殺不得?!

不知不覺,又到了立法院審議年度預算的季節,揮別去年浮濫提案的陋習,希冀執政黨可以在編列預算的時候,真正的把錢用在刀口上,而在野陣營也不要為反而反,該放行給錢的就不要用各種怪誕理由來凍刪,如此所謂的「全民買單」,才能達致雨露均霑的共好成效。
至於就文化面向而言,誠然,創作可以大鳴大放,可以天馬行空,但好歹「拿錢就得辦事」,既然是政府補助,就必須服膺國家的政策趨向、以及人民多數的意志。如今擺明了反對廢死就是主流民意,政府對廢死也不敢忤逆大眾意見的情況下,逕自補助類似潛在鼓吹廢死主張的劇作,顯然並不合宜。
(*要補助,該向廢死聯盟要,而不是找政府擋瑯,因為對於廢死,社會大眾沒有讓你「合法要飯」的空間,根本不該「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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