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4)日院會拍板,回溯自從 9 月 1 日起,新青安貸款不計入《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不動產放款比率限制,以支持民眾首購自住需求,並補充,針對沒申請新青安貸款者,若符合自住、首購條件,或自住房屋一屋換一屋,也應優先予以滿足。

央行去年九月起實施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及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規定,國銀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 30%,此俗稱「不動產放款天條」,導致近期國內出現「房貸荒」現象。光是新青安申請件數,即從去年高峰 8,000多件,降至今年七月的 3,00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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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首購均優先滿足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青年優先三重奏相關政策,包含推動婚育宅提供育嬰留停彈性,並拍板自今年 9 月 1 日起民眾申貸新青安貸款,可不占用銀行法限額,以確保無自用住宅者的購屋權益。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揆在會中的說法,包含新青安貸款精進後,相關要求包含借款人限貸一次、必須簽署自住承諾;若是查到轉租、炒房或人頭戶,就追回利息補貼並調整貸款條件,可確保符合青年首購、自住目的,並強調即便不屬於新青安,只要青年符合自住、首購的條件,及自住用的一屋換一屋,也應優先滿足。

此外,卓榮泰也要求,銀行不能搭售購買其他金融商品作為融資貸款條件,也不能在貸款過程有不當或是多次勸誘民眾,也請金管會、財政部要求各行庫做到相關規定。

新青安貸款優化措施確保民眾購屋自住目的。 圖:金管會/提供

卓榮泰也指出,《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為控管銀行的流動性,考量銀行房貸逾放比率長期低於其他授信業務,資產品質穩健,目前銀行的流動性無虞;但他也提醒,銀行不得搭售購買其他金融商品作為放貸條件,也不得在貸款過程中有不當或多次勸誘,請金管會、財政部要求各行庫務必落實。

新青安貸款情形。 圖:金管會/提供

網友掀起多方論戰

就在「不動產放款天條」排除新青安的訊息公布後,網友在 PTT 掀起兩派論戰,不少網友炸鍋:「覺得是找藉口讓新青安開綠燈」、「政府帶頭炒房,營建(股)噴噴噴,居住正義持續被剝奪」、「其他國家遇到少子化都會想辦法處理真正的根源——高房價,只有台灣卯起來繼續炒,就看看新青安寬限期過後怎麼撐下去」、「行政機關可以自己解釋法律適用範圍?」、「炒房+糖漿(國安基金)護盤創新高,經濟可以喊 40年來最好了」。

但也有人認為,這項鬆綁政策對實際房價復甦的助益不大,「新青安 1,000萬額度只能買蛋殼區,讓金主能出貨而已」、「就算開了,誰還會白癡去買蛋殼.....」、「夫妻任一人名下有房就不適用新青安,超嚴格好嗎?符合條件的朋友幾乎沒幾個」、「自住本來就是可排除的項目。」

另外,也有網友對央行接下來打炒房的態度表示不看好,「央行被抓去開會,不動產集中度被逼著放鬆還真有可能」、「政府說要炒房,楊金龍擋的住?行政院都直接無視法規了」、「我是不信龍哥跟老鮑(Fed 主席鮑爾)一樣硬啦」、「看先前匯率的波動就可以看出接下來會不會妥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