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年5月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草案,原定於今(1)日,即114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起實施。然而教育部表示,由於該草案目前仍在持續蒐集意見及調整階段,目前管理學生行動載具的方式,暫時依循原本的管理原則,以帶入校園後關機為主。
今年5月公布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草案主要內容為高中職及國中小學生攜帶行動載具進入校園,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且手機進入校園後應交由學校或各班級「集中保管」,以關機為原則,僅緊急必要急學習活動需要時,才能使用手機等行動載具。
教育部說明,校園行動載具原則修正草案原訂於今日上路,但因該草案目前仍在蒐集意見與調整階段,各校對於如何管理學生使用手機等議題,可暫時依循現有原則和規定執行。教育部將持續和學生、家長及教育界溝通,考量校方實際推動和準備的狀況,持續調整該草案內容。
而現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則是在2019年時,由校方、教師、家長及學生共同討論後訂定,以手機到校後關機為原則,僅教師引導學習或是緊急聯絡時可使用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