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攸關普發現金1萬元的特別條例,也被外界認為是影響首波大罷免投票最後大失敗的關鍵因素之一,行政院長卓榮泰今(31日)於院會拍板不提覆議,但未來將提出釋憲。民眾黨砲轟,怎麼前總統馬英久、蔡英文時代都可以,就只有賴清德政府不行?強調卓榮泰應明確指出普發現金「哪裡違憲」?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發布新聞稿指出,因應關稅衝擊、還財於民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通過後,卓榮泰先哭窮說「經過主計總處一而再、再而三盤點,扣掉4100億元,僅剩下300多億元的稅盈,遠遠不足2300億元(普發現金)。」但據審計部精算的2024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當年度累計歲計賸餘高達8393.46億元,扣掉2025年特別預算預計移用的3948.8億元,還剩4444.66億元,再加上今年度預計賸餘至少2400億,扣掉5450億特別預算(含普發現金一萬),和今年預計還債的1415億元,幾乎打平,且民進黨執行率低,今年度歲計賸餘必定高於2400億。「換言之,普發現金1萬元根本不用舉債,還綽綽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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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團質疑,用「違憲之虞」來搪塞人民,更是可笑,卓榮泰如果真的不懂,建議去請教一下前院長蘇貞昌和多位學長。回顧2009年度發放消費券,856億元全部用舉債,2020至2022年度「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 4 次追加預算案」,1599億元也來自舉債,當中有1206億用來發放振興五倍券。

民眾黨團表示,最近一次則是2023年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當時預算高達3800億元,用於普發現金、挹注健保基金、擴大公共運輸補貼等10類項目。三讀通過條文明列:「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但執行期間如果還有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可供移用時,應優先支應,不得舉借債務」。

民眾黨團說明,當年行政院先舉債1998.8億元及移用前年度歲計賸餘1800億元,全民普發6000元現金,等到實際執行後發現可全數用歲計賸餘不須舉債,相關法律條文清楚明白,且早已多次執行,連本次提名司法院院長蔡秋明在立法院人事審查詢答時,也稱老農津貼等法律案增加政府支出「不違憲」,民眾黨團要請問卓榮泰:「怎麼馬前總統、蔡前總統時代都可以,就只有賴清德政府不行,整天搬著憲法嚇唬人民?」

民眾黨團強調,這些數字,就算卓榮泰不懂,主計總處的官員應該、也必須很清楚。政府機關竟帶頭欺騙人民,想用謊言A走人民血汗錢,還想聲請釋憲、濫用珍貴國家資源,民眾黨團請卓榮泰明確指出普發現金「哪裡違憲」?堂堂行政院記者會竟用有「法律瑕疵」這種語焉不詳言的文字來呼攏人民,是機關之怠惰、國家之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