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北市區域立法委員葉元之今天(22日)PO出一名支持者寄來撕毀投票通知單,表示不會去投票,以為這樣就是反對罷免;葉元之大聲呼籲反對罷免必須親自到投票所投下「不同意罷免」票,否則等同默許罷免通過;希望選民踴躍投票,衝高「不同意罷免」票數,向執政的民進黨政府表達警惕。

針對部分選民誤以為「反罷免等於不投票」,葉元之以「差一點昏倒」形容,回溯前一天接獲支持者訊息,寫道:「委員,我們家的通知單撕了,祝您成功,繼續為我們服務喔,謝謝」,還附上撕一半的通知單。葉元之趕忙回電解釋,「反罷免要出來投票,有兩格,要投在『不同意罷免』那格,不投票就等於罷免啦」。葉元之強調,太多人不熟悉罷免投票是怎麼回事,還以為反罷免就是不投票,稱「這就是反罷最困難的原因之一」;葉元之藉機催票,「請大家告訴大家,反罷免一定要出來投票,投『不同意罷免』,而且不同意票越高越好,才能給賴政府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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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7月26日將舉行24名國民黨立委及新竹市長高虹安的罷免投票,葉元之名列其中。此波「大罷免」源於2024年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推動爭議法案,引發公民團體不滿,進而發起罷免行動。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規定:1.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2.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否決。以葉元之所處新北市第7選區為例,合格投票人數23萬1042人,25%是5萬7761人;也就是說同意罷免票數必須高於5萬7761票,「並」多於不同意票票數,罷免才算成功。因此,催出不同意票是葉元之免於被罷免的重要關鍵。

針對投票通知單遺失或損毀的問題,中選會說明,投票通知單並非必要證件,選民只要攜帶國民身分證即可投票。若無通知單,建議選民提前至地方選務機關網站查詢選舉人名冊號次,或於投票日向投票所工作人員確認身分,以加速領票流程。此外,投票時不得攜帶手機等攝影器材,選票需使用選委會提供的圈選工具,圈選「同意」或「不同意」欄位,切勿簽名或使用私章,以免選票無效。

葉元之強調,罷免投票是民主機制,呼籲選民7月26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前往投票所,投下「不同意罷免」票,捍衛民意代表的問政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