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期限逼近,陳昭姿未繳回辭職書、選擇留下來力拚「代理孕母」合法化,讓民眾黨內兩年人事輪替從茶杯風暴提升到政黨制度與立法邏輯的正面對撞。這場爭議的本質,已經不再只是「法案還沒過所以要不要留」的黨內互鬥,而是更核心的問題:「代理孕母」立法,究竟是了為社會提出解方,還是為了個別立委解除任務?老實講這兩者根本不該劃上等號才對。

在過去歷任立委當中,不乏有個別立委特別為了特定法案,表現出專業立委的立法態度,非常執著非要完成三讀不可,通常他們也會在立法過程中,貢獻出他們的專業。無論過去的勞動法案或是健保法案,甚或在立院也會出現跨黨派的次團,其中以醫療專業次團最為有名,這些都是非常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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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代理孕母」法案推動至今,法案去留與個別政黨的人事輪替,居然被綁成同一件事,甚至成為制度輪替前的「最後一張考卷」,這種把法案視為立委任期內必須交出考卷的邏輯,簡化當作立法過程,更把法律案三讀想像成「留著就會通過」的任性。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和麥玉珍都用自身跨黨派協商的經驗,來回擊所謂「延任神話」,用自身推法案三讀的經驗拆解「留著就能過」的迷思,強調法案通過並非靠任期長短,而是要跨黨派溝通與舉辦公聽會,多聽聽各界的意見,凝聚社會共識。

立法院要通過的法律案,不該被當成是個人任務或留名的工具,這是嚴肅的公共政策,涉及層面相當廣,「代理孕母」草案的各面向都要被廣泛討論、被周延的考量進去,這才是負責任的政黨,而不是任性的政黨。

代理孕母立法議題之所以在社會引發高度爭議,並非因為制度走的太慢,而是因為這草案被想得太簡單。因為這是一部涉及到倫理、法律與社會價值的重大衝突的法案,若說要被濃縮成在「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前是否過關」的制度考題時,立法過程就會被迫從「政策辯論」退化成「權位辯論」;而當法案又被當成民代任期內必須「完成任務」的政治指標時,法律就可能變成任務時間表,而非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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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代理孕母立法的爭議提醒大家,立法不是立委的任務清單,而是社會的制度清單;立法不能變成立委的任期作業,更不能變成「延任三讀」的政治神話。當民代把立法視為任務,法律就會變成任務工具;當民代把制度視為手段,制度就會變成延任工具;但當法律與制度都變成工具時,最終被犧牲的,就是社會共識與制度的永續性。

代理孕母立法議題需要制度耐力、需要跨黨協商、需要一次次溝通、需要論壇來說理、需要爭取各黨立委支持、需要累積制度共識。立法最需要的不是留下立委,而是留下社會;不是拉長任期,而是拉長共識;不是保衛位置。

因此最終我們想要問的是:代理孕母立法,要不要想得更周延一點?要不要讓社會各層面來參與公聽會,真正凝聚共識?讓法律回到制度與共識的原意,而不是個別立委的任務編排。

立法院任何一個法案通過,都不是任何一個人說了算,而是必須跨黨制度協商的成果。

今天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及立委陳昭姿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希望韓國瑜協助讓「代理孕母」立法通過。他強調的確允諾陳昭姿等代孕入法再辭職。

柯文哲說「我好意找題目要降低朝野對立」,但還是在吵架,呼籲朝野不要升高對立氛圍。若從政治角度來看,柯文哲也的確是好意,不過這一題不是統獨、意識形態議題,而且醫學上有需要,但涉及倫理與法律問題,要通盤檢討考量,說服社會接受,這才叫負責任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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