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氣候成為新常態,中央氣象署正推動修法將高溫納入災害預警機制。署長呂國臣今表示,《氣象法》修正草案進度已逾9成,預計今年底前送交行政院,未來發布高溫特報後,地方政府將可依法啟動應變措施,「高溫假」是否實施也將交由各部門評估。

現行《氣象法》規範的災害性天氣包含低溫、強風與豪雨等,惟在氣候變遷背景下,高溫頻創新高,36度以上高溫逐漸常態化,氣象署也已建立即時資訊機制。目前若氣溫達38度即發出橙色警示,連續3日超過38度則為紅色警示。未來這些分級訊息將正式納入法律條文,成為災害性天氣的一環。

呂國臣指出,將高溫從即時訊息升級為特報,雖名稱不同,但實際效應明顯,因行政機關將據以啟動應變作業,例如過去低溫特報發布後,地方啟動關懷機制、農業部同步提醒防範寒害。若高溫納入特報系統,未來也能據此啟動防熱機制,保護戶外工作者與弱勢群體。

關於社會高度關注的「高溫假」,呂國臣表示,氣象署僅提供氣候依據,是否放假將由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斟酌決定。但若未來氣象署發布高溫特報,政府部門將可依法訂定防曬、降溫或縮短工時等相關措施。

除了強化氣候預警系統,呂國臣也指出,氣象署此次修法將推動氣象資料更彈性開放,強調「原則開放、有效管理」,使更多民間單位可合法運用公部門數據,發展應用服務,同時確保資訊正確與安全性。

對於氣象人才需求,氣象署也將導入第三方專業認證與訓練制度,以推動民間氣象業更健全成長。他強調,隨著極端氣候衝擊加劇,氣象署無法單一負荷所有任務,未來需仰賴民間力量一同建構更強韌的天氣調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