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立法院藍白聯手今(11)日否決行政院所提「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覆議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這是立法院第三次未邀請行政院卓榮泰院長說明覆議案即做出表決,再次破壞憲政慣例。行政院在接獲立法院正式通知後,將就所蒐集的相關資訊,進一步徵詢學者專家意見,綜合審慎評估下一步的作為。
立院1月修法通過,提高警消、海巡等退休所得替代率,最高增至80%,且溯及已退休人員。行政院對此提出覆議,立法院表決結果今天中午出爐,在藍白聯手的情況下,以62票反對、50票贊成,否決行政院覆議案,另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未出席院會,也未領票表決。
卓榮泰認為,該條例第35條第1項第4款、第2項、第3項及第6項提高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有五項窒礙難行之處。第一,大幅增加政府財政歲出,未依法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第二,破壞退休撫卹制度之公平性,違反平等原則及世代正義。第三,衝擊退撫基金財務,影響現職及退休人員權益,財務缺口之撥補,有悖中央與地方分別負擔共同提撥制精神。第四,影響機關人事遷調及勤(業)務推動,又未定過渡期間,大幅增加各級政府行政成本及作業負擔。第五,納入未適用該條例之移民與空勤人員,卻漏未配合修正相關規定。爰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李慧芝指出,依照去年行政院與朝野各黨團所形成的共識,立法院如果通過大幅增加政府歲出預算的法案前,應該要依照憲法第70條的精神、預算法第91條以及財政紀律法第5條規定,立院須先指名預算來源、徵詢行政院意見並協調可行性財源;不過,此次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大幅增加中央政府財政負擔,不僅未與行政院商議,也讓警消人員與一般公務人員之間形成不公平的現象、中央與地方經費負擔也不公平、以及法規適用人員屬性混淆的現象。
對於覆議遭否決的結果,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在接獲立法院正式通知後,將就所蒐集的相關資訊,進一步徵詢學者專家意見,綜合審慎評估下一步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