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旅居上海的台灣男子,因預期可能用到醫療回台恢復健保,卻被要求補繳1萬2千元費用,直指政府搶錢。對此,Icu醫生陳志金指出,依現行制度,他其實仍算「賺到了」,僅需補繳自動續保後的費用,先前停保期間則無需追繳。該情形源於健保署已於2023年(12)月廢止「停復保」制度,當事人疑未留意政策異動。

該名男子表示,他在中國生活多年,儘量避免就醫,不確定是因當地醫療品質或費用考量。直到近日才回台灣準備恢復保險,卻遭遇所謂「自動續保」與「無通知補費」狀況。陳志金指出,這並非制度錯誤,而是源於先前停保政策的「例外優惠」被撤銷所致。

陳志金說明,健保署先前政策允許出國超過6個月者辦理停保,期間免繳健保費,回台即可復保並立即使用資源。然而,這導致許多長居國外者選擇不繳費、需醫療時再返台啟用保險,引發公平性爭議。

促成政策廢止的關鍵,來自一名長期旅居國外的台灣李姓女子。她每年僅於春節短暫返台,卻因兩個月健保費共1,498元被要求補繳,認為無實際使用健保不應繳費,進而提起行政訴訟,最終聲請釋憲。

陳志金表示,憲法法庭裁定「停復保」制度違憲後,健保署決定不再修法,直接廢止該制度。此舉預估每年將為健保挹注約23億元保費收入,約影響21萬名仍處停保狀態者。陳志金強調,這並非追溯課稅,而是改回常態保險邏輯。

根據現行戶籍法與健保規範,出國期間對健保義務的影響如下:
1出境未滿2年者,戶籍仍在,健保強制續保。
2出境滿2年、未滿4年者,戶籍遷出,健保自動退保,返台當日起可重新投保。
3出境滿4年以上者,返台需設戶籍後住滿6個月,始可重新納保。

陳志金指出,李姓女子儘管敗訴,卻間接讓健保制度回歸公平原則。感謝她對法制的挑戰,反倒讓多年漏洞獲得修正,健保資源得以合理分配。他亦提醒,現在有戶籍者,無論身在何處,皆應繳納健保費。他也回應開頭那位台商:「其實你還是賺到了,只需繳入境後復保期間的費用,先前停保時段仍不追溯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