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閣制國家,內閣的形成是基於國會的信賴,而首相與部長是由國會議員兼任。在行政機關受制於國會的信賴下,即使國會通過的法律還是要行政院長與相關部長的副署。原因是因為國會所通過的法律之執行,是由內閣及其部會為之,如果國會通過的法律有窒礙難行之處,行政當然可以以不副署的形式,對於國會表達其對該法律的疑慮。
而如果行政院長與相關部長不副署的話,依該國憲法規定,則該條法律的公布欠缺憲法的要件,總統當然不能公布,這時候,我們可認為國會與內閣之間,就法律的見解有差距與不同,此時,解決的方法就是交付人民表達意見。換句話說,國會可以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案,而不信任案通過後,內閣可以解散對抗之,而將行政立法的衝突交由人民決定。
因此,行政院長與相關部長不副署,是基於執行法律的立場所表達的意見,這是內閣基於自己的專業所必須告訴人民的。而國會有倒閣權,國會對行政部門,自可以透過倒閣對抗行政。換句話說,憲法已經預備了行政與立法衝突的解決手段,立法可以對不副署的行政提出倒閣。
當然,國民黨是不會想要用倒閣來重新選舉的,但憲法既然已經有規定倒閣權,行政院長與相關部長不副署法案,只不過是突顯自己的行政的看法,這在憲政上不會有問題。
其實,大家也看得出來,國民黨以為立委多數就可以為所欲為,而完全不必遵守審議法案所應遵守的程序,與其內容是否符合憲法的規定,這其實已經是違反憲政秩序的作法。
國民黨其實還搞不清楚的是,他們是透過選舉被人們信託立法權來運作國家政治的,而他們如果違反人民的信託而以違憲的手段來運作政治時,人民是可以行使抵抗權的,這是國民黨應該要了解的,如果他們配合共產黨要把台灣逼到牆角,台灣人是不會坐視不管的,只是沒有人希望走到這一遭。
行政院可透過不副署把球丟給國民黨,看國民黨怎麼接招,但要注意的是:在不副署時,需把立法院所通過法案的問題點寫得非常清楚,凸顯行政的正當性。比較沒爭議的法案可以副署,有爭議的法案,則要清楚寫出其荒唐之處。
作者:張正修/曾任考試委員、開南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副教授、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