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過3次大型諮詢委員會議後,原本積極籌備的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政務委員史哲今(16)天下午證實,未來將以「運動部」名稱籌備,下轄1署6司3法人,象徵求新求變、彰顯新時代對於體育、運動的看法,預計明(17)日送行政院會通過9項相關修法作業,力拼明年掛牌成立,史哲說,這將是一個全新的部會,而非僅是體育署「升格」,目前先以體育署現有地點進行考量,至於最後落腳何處,仍有待進一步討論。

總統賴清德520就職演說時,宣示成立體育相關部會,行政院成立籌備小組,並邀請拳擊選手林郁婷、前羽球男子選手李洋等體育界人士參與諮詢委員會議,至於「運動部」員額還在進行估算中,但一定會高出現有體育署的150位人員。

行政院副院長、諮詢小組召集人鄭麗君日前在第3次諮詢委員會議時指出,多數委員認同以「運動部」為名,更能展現全新部會的嶄新視野,並與國際接軌。史哲強調,經過3次大型的諮詢委員會議後,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將正名為「運動部」,他強調,雖然只有兩字之差,但絕對是大多數委員的意見,絕非上頭指示。

史哲強調,「體育部、運動部」看似只有兩字之差,但其實是一個非常大的步伐。」多數諮委們對於「運動部」名稱的堅持讓他感到意外,也象徵大家希望求新求變的期許,反大家希望在名稱上能彰顯新時代對於體育、運動的看法。過去講「體育」,跟教育有比較大的關聯,一個新部會的成立就怕部會越多分工越不清楚,未來體育課的游泳池、PU跑道設施仍由教育部國教署新設的體育設施組管理。至於體育班的教學、課程等軟體部分,就歸運動部負責。

史哲說,大家都想要走出「教育」的範疇,過去的體育是在教育體系中,體育班則是把體育事項獨立起來,但現在大家期待的運動部揭示了除了既有競技運動主軸外,還包括全民運動、運動產業、運動外交,這些確實在過去大家的感受中,是體育署著墨較少的。

史哲指出,運動部的第一項任務就是全民運動,「全民運動競技化、競技運動全民化」,諮委在開會過程中,也有提到對體育班養成的反省,很多國外選手的養成沒有像台灣花那麼多時間,常發現台灣把競技運動變成非常高強度的養成過程,是不是也有反省的地方?全民運動象徵運動選手的產生廣度能更高,能來自社區、來自教育,而不僅是競技場域。

史哲表示,運動部的成立牽涉到《行政院組織法》、《行政院組織基準法》、《教育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行政法人設置條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以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運動部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以及廢除《體育部組織法》等,共9項修法作業要進行。

至於運動部的組織架構方面,將設有全民運動署以及國際事務司、競技運動司、產業及科技司、設施規劃司、綜合規劃司、適應運動司,還有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等3個法人。

「運動部」因涉及既有單位業務的調整,加上成立新部會,共涉及9項相關修法,包含: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新設運動部組織法、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以及廢除原體育署組織法,明天將送行政院會通過,再送請立法院審議,力拚明年中掛牌成立。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充說明,對於運動部籌備成立的相關願景目標、核心價值以及組織架構規劃等議題,教育部以及行政院已召開數十次會議進行討論,包括名稱、編制以及任務分配等內容,都是透過民眾建議的蒐集、籌備階段專家及諮詢委員的意見,從下而上的模式形成最後的政策,教育部及籌備及諮詢小組也將最後定案向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報告,卓揆也透過例行會議與賴清德總統交換意見,並無某一特定報導所稱「賴總統下指導棋」等情事。

李慧芝指出,由於運動部的重要願景之一,係透過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以達到「健康台灣」的目標,與國民教育下的「體育」概念不同,涵蓋範圍更廣,在擴展全齡及社區運動、新興運動、海洋山林運動等業務上,僅以「全民運動『司』」的組織能量尚有不足,需要設立「全民運動『署』」,才有相當的規模與人力足以推動業務,這些觀點都在討論過程中出現,與報導所指「新住民基本法」云云毫無關係,特此澄清。

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和發言人李慧芝。   圖:謝莉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