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明日下午三時即將針對死刑是否違憲釋憲案進行宣判。有人主張,限縮無期徒刑假釋條件來取代死刑執行。不過, 監所關注小組執行長陳惠敏今(19)日警告,台灣現在司法有重刑化趨勢,另外,我國假釋率其實只有2成多,也就是多數人其實都是關到期滿的。希望我國政治人物不要利用每次傷痛機會,製造更嚴重的對立。即便這些活下來的加害者,也不是一個沒有生命、像塑膠娃娃被放在監獄裡面。
民間團體司法正義行動聯盟今日在立法院舉行「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司法正義評鑑報告」公佈記者會。出席者包括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監所關注小組執行長陳惠敏、台灣教師聯盟副理事長潘威佑、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專職律師許幼林等人
憲法法庭明日下午三時即將針對死刑是否違憲釋憲案進行宣判。其中,對於廢死的一個替代方案就是限縮無期徒刑的假釋條件。而台灣2005年刑法修正前,對於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為10年,修法後則提高到25年。
不過,陳惠敏警告,目前國家立法有重刑化趨勢。其實目前監獄關的都非常的長,明天就要做死刑宣判,但台灣社會對話並沒有真正展開。
對於死刑爭議,陳惠敏說,現在外面有個終生監禁不得假釋聲音。她要代表小組說,即便無期徒刑25年才可以辦假釋,後半生其實完全就是在監所裡出不來。而目前的假釋率也只有兩成多,也就是大部分的人都是期滿才可以出去。
陳惠敏說,即便早年假釋門檻是十年,後來加重了。但當初關滿十年的人,也很多都還沒有出去。
另外,陳惠敏也說,無期徒刑不一定是重大殺人犯。在台灣這麼嚴格的毒品防制條例裡,有些可能是毒品案件。不應該不問犯罪型態、犯罪事實或偵查程序過程是否夠仔細檢查。她建議,台灣社會要考慮的是,要不要讓司法變成復仇的手段,還是走向一個修復式的司法。
陳惠敏也批評,我國的政治人物,常常利用每次傷痛機會,製造更嚴重的對立。即便這些活下來的加害者,也不是一個沒有生命、像塑膠娃娃被放在監獄裡面。
另外,對於剝奪受刑人投票權之批評,聯盟也表示,行政部門並非法律上及事實上所不能,是根本不願為之。監禁剝奪受刑人人身自由,然國家無意一併剝奪其選舉權。保障受刑人投票權,彰顯法律重視在籍受刑人的公民地位,鼓勵再社會化,有利其將來回歸社會,此為國家的責任。
陳惠敏說,監所投票根本不用修什麼法律,關鍵是國家根本不願意為受刑人做些什麼。
司法正義行動聯盟團體名單:台灣陪審團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教師聯盟、監所關注小組、台灣公民人權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