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維他命等保健食品價格過高,外界時有質疑政府利用關稅保護國內業者。豈料,監委賴振昌調查認為,國內「錠劑、膠囊狀」保健食品關稅雖高,甚至稅率高過菸品,但國內業者發展慢於外國大廠,且未達經濟規模,如果貿然自行調降進口關稅稅率,恐發生消費者未能購得價廉進口產品,反有造成保健營養食品產業外移之虞。

監委賴振昌近日針對「我國保健食品進口稅率高達30﹪,恐未能有效保護國內相關產業」提出調查報告。他認為,「據訴,我國進口保健品之關稅稅率高達30﹪,且疑未採取配套措施,恐未能有效保護國內相關產業等情。究保健食品關稅稅率訂為30﹪,對國內相關產業發揮多少保護效果?相關單位是否確切掌握本土產業的競爭力,以及保健品在課關稅後的進口值變化、關稅稅收的歷年變化等?實有深入調查之必要」。

調查報吿指出,根據海關進口貨物稅則分類,可分成三類:1、魚油(各種型態),倘僅經化學改質(氫化、酯化、反油酸化),且具三酸甘油酯結構,並未添加其他成分者,關稅稅率皆為2.5﹪。2、病患用特殊營養調製食品(各種型態),關稅稅率10﹪。3、含維他命、礦物質等營養成分之保健食品,關稅稅率皆為30﹪。

調查報告表示,全球保健食品與化粧品的產品訂價相似,屬巿場認知價值訂價,非成本訂價,成本反應至終端價格間難有規則定論。而洽詢20餘家在台營運中國內外保健食品廠商及進口商後,歸納進口保健食品價格結構,進口價格平均佔28%,關稅佔8.4%,物流倉儲佔8.6%,通路佔55%。

調查報告指出,我國「錠劑、膠囊狀」保健食品進口關稅稅率(30%)確高於菸品(雪茄20%、紙菸27%),且相較他國亦屬偏高(例如美國6.4%、中國12%),實有於適當時機調降必要。

但監委認為,我國保健營養食品發展歷程遲於歐美等國大廠,整體產業尚處在發展期,上下游產業鏈皆未成熟,素材原料仍大量倚賴進口,缺乏具經濟規模之本土保健產品,加上國產保健營養食品業者規模多為中小企業,並且採少量多樣的營業模式。依經濟部查復資料表示,目前(113年7月)保健營養食品製造業約有200家。

且保健營養食品本質仍是食品,產品種類及型態多元,不少一般食品製造業者,除了生產一般食品,同時也兼具保健營養食品製造及代工身分,生產品項多元且分散。相關業者約有近5成製造廠年營業額小於1億元,近4成年營業額約在 1至 10億 元 ,僅約1成業者之營業額在10億元以上,顯示該產業廠家生產規模偏小,仍待政府扶持。

近年來整體產值雖有成長,然成長幅度已趨緩,且錠劑、膠囊狀保健食品進出口呈現之逆差金額亦有擴大現象,倘貿然 自行調降進口關稅稅率,恐發生消費者未能購得價廉進口產品,反有造成保健營養食品產業外移之虞。

另外,以國際貿易區域主義逐漸興起,諸多國家藉由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協議等方式,制定雙邊經貿規範,已逐漸成為趨勢。鑒於關稅稅率的減讓仍為前揭協議談判的重要籌碼,因此,政府允宜參考保健營養食品業界意見,在進行貿易協議談判時,爭取雙邊稅率互利減免,以提升消費者權益,並維護我國產業成長機會及國家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