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近日公布「社會住宅租金分級原則」草案,強化社會住宅對弱勢家庭的照顧,但有民團認為這是「假平等」,是「懲罰貧窮」,建議租金分級應以所得為主要考量。不過,分級制度陷入爭議,如何避免開賓士也能住社宅?杜絕天龍地鼠活在同一個世界?房市專家李同榮有七點建議。
此次社宅租金分級原則草案,內政部除預計提供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適用市價3至5折的租金優惠外,亦協助身心障礙者、受暴家庭、特殊境遇家庭等社會弱勢適用較低租金,盼建立更公平的租金分級制度。
然而,民間團體有意見,並認為租金分級應以所得為主要考量。內政部不採用並指出,現行報稅所得僅能代表部分收入情況,無法真實反映所有弱勢條件。
房市專家李同榮表示,社會住宅(社宅)的租金制度設立應考慮多方因素,目標是確保公平和可負擔性,同時兼顧不同弱勢群體的需求。
他表示,透過以下措施,一、所得為基礎的分級(依照家庭總收入分級、動態調整);二、弱勢身分考量(除了收入外,特定弱勢群體、專項優惠、靈活審查機制);三、地域性差異(地域性調整、地區指標參考);四、綜合評估機制(結合所得和弱勢身分、綜合評分系統、跨部門合作);五、政策透明化(資訊公開、定期公示);六、持續評估和改進(定期檢討、數據分析);七、建立檢擧制度,杜絕假弱勢濫用社會資源。而其中,「檢舉制度或許最有效,能夠真正防範分級制度的漏洞與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