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總統候選人辯論會結束,雖然火光四射,各方炮火猛烈,但似乎沒有改變整體的競選的局面。關於司法政策的插曲就是因為最近青少年兇殺案引起的後續效應,而侯市長的唯一解方就是不廢死。廢不廢死是一回事,但青少年不得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這條條文不是民進黨的發明,而是民國 23 年國民政府就訂定的,並且也不會只有台灣有,世界各國都有這樣的規範,連中國也都有 18 歲以下不適用死刑的規定。但青少年犯罪問題要不要被重視呢?這絕對要的,依據警政署的統計,8 年來青少年犯罪率攀升百分之 47,而從法務部的資料中可以得知青少年再犯率高達百分之 25。不過,後面的數據如果跟整體的再犯率相比,可能也無足輕重,目前監所超收過多,不僅造成監所管理人員過勞的工作,也使得監所應該有的教化功能無法順利地發揮。

會有這麼多問題,可能還是要回到社會安全網的討論上,不過制度再怎樣健全,也難免會有漏網之魚,而且這個往不僅是需要制度,還需要預算與經費的投注,才有辦法發揮功能。

而青少年在成長過程當中家庭功能很重要,但我們現代社會中,單親家庭變多,父母親忙於工作,以至於無法陪同成長,這又繞回來變成勞動的問題,我們的工作缺乏彈性,德國公務員法制中明確規定,可以因為照顧家裡面申請減少工時,而德國人也有很多為了照顧家庭減少工時,但在我們這裡只能選擇做跟不做。青少年犯罪當中,很多都是詐欺車手的問題,除了詐騙集團鎖定這些年輕人作為吸收對象外,也跟整體的教育有著關聯。這些問題,都不該化約成人犯罪抓去關,犯大錯判死刑的這種觀念,或許就警方來說,犯罪就要追捕,但作為國家領導人要有更高的綜觀感。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特偵組的政見上面,侯市長主張他選上要回復特偵組,特偵組打擊犯罪最重要的成果莫過於陳水扁總統家人的貪汙案,看來成果豐碩但卻沒有辦什麼大事。實際上來說,每個檢察官都有相同偵查訴追權能,集中在一個組織,其實只是會造成更多不公平的想像。正面來說,是塑造了打擊犯罪的英雄形象,但負面來說也讓政治任命的檢察總長跟檢察官有著說不清的關係,對於制度來說不會是正面發展。但對侯市長來說,這也是打擊犯罪的利器。

我們可以發現在時代的變化當中,很多人停留在舊的黨國時代的思考,所以課綱改變了,要跳出來反對,因為我們沒有教忠教孝的國立編譯館來指導大家繼續效忠黨國。而隨著時代發展,我們要處理的社會問題變複雜了,青少年變少但犯罪率變高,這個問題不是維持嚴刑峻罰就可以解決的。

國家在前進當中,我們順利平穩度過疫情,成為全世界死亡率最少的地方。疫情過後,經濟成長爆發也讓市面更為活絡。而這 8 年來台灣面對內部社會問題外還要面對世界環境變化與中國的外在因素,我們成為了民主的燈塔。不過,持續向前我們還是有很多問題,少子女化問題越來越嚴重,導致學校招生不足必須要退場,未來勞動力下降是可以預測的。反之,卻是老年化社會的到來,老年長照空有預算卻無人力,沒有保險個人負擔過高。而年金財政狀況越趨嚴重,使得很多退休人口都有憂愁。這些問題都比老宅、停車場與學生宿舍更值得選民去關心。

作者: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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