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今(27)日公布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計報告。針對IMF定義公債,111年度公債餘額達 6 兆 3,616 億餘元,佔該年GDP的28.02%。相較於110年的公債總額 6 兆 2,097 億餘元,增加1519億元,但較110年GDP佔比28.61%,則微幅下降0.59%。審計部指出,鑑於今年全球成長減緩,預測經濟成長2.04%,恐影響政府整體歲入執行及財政狀況,政府應妥適運用累計賸餘。

根據審計部今日審核報告,111年度我國經濟成長率為2.35%,相較110年度的6.53%,減少4.18個百分點,亦未達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全國總資源供需估測之3.69%,並低於2022年全球經濟成長率,顯示政府推動振興措施及施政,受全球通膨及貨幣緊縮壓力,整體經濟成長動能趨緩,不利擴張我國經濟成長力。揆諸全年度整體收支,總決算經常收支賸餘支應資本收支短絀後,產生賸餘4,992億餘元。

惟截至111年度止,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決算審定數5兆9,220億餘元,占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之29.34%,連同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300億元,合計為5兆9,520億餘元,較110年度增加1,272億餘元,顯示政府投入前瞻基礎建設、海空戰力提升、新式戰機採購及因應疫情等特別預算,仰賴舉借債務支應,融資調度壓力增加。

鑑於標普全球(S&P Global)於2023年5月預測2023年全球經濟成長率為2.3%,較2022年成長減緩,而我國因外貿動能降溫,企業資本支出審慎,預測112年經濟成長2.04%,恐影響政府整體歲入執行及財政狀況,政府應精進財務管理及債務管控,妥適規劃運用累計賸餘,供未來施政之融資財源,減少舉債融資調度壓力,並妥適配置預算資源。

另外,截至 111 年底止,中央政府所舉借未滿 1 年債務餘額為 300 億元(全數為國庫券),約占當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 1.23%,亦低於公共債務法第 5 條第 10 項規定 15%之債限;非營業特種基金自償性債務餘額,計有長期債務 2,378 億餘元(未扣除 1 年內到期部分)及短期債務 1,718 億餘元,合計 4,096 億餘元。

若參考IMF定義,中央政府公共債務包括前述 1 年以上債務餘額決算審定數 5 兆 9,220 億餘元,加計普通基金未滿 1 年債務餘額 300 億元及非營業特種基金舉借債務餘額 4,096 億餘元,則合計共 6 兆 3,616 億餘元,並佔該年度GDP的28.02%。

相較於110年的公債總額 6 兆 2,097 億餘元,公債增加1519億元,但較110年度的GDP佔比28.61%,則微幅下降0.59%。

中央政府截至 110 年底舉借債務餘額情形   資料來源:審計部110年總決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