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嫩無刺的鱈魚深受國人喜愛,今消基會表示,抽測市面4件標示為「鱈魚」的肉品,發現竟有多利魚巴沙魚等混充鱈魚,並呼籲政府多追查把關。食藥署今強調,110年至111年期間有查獲8家涉鱈魚標示違反食安法,並指出將函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協助宣導魚種辨識方式,也透露食藥署也曾製作「『鱈魚』」的真面目」懶人包協助民眾辨別。

食藥署表示,110年至111年期間辦理之餐飲業稽查相關專案,查核菜單是否符合規定(包含販售鱈魚其標示符合性)總計1,732家合格,查獲8家涉鱈魚標示違反食安法28條規定,裁處總計31萬元整。

而食藥署也透過發函、說明會、非登不可通知等方式,對業者加強宣導標示規定,並函知地方衛生局及餐飲相關公協會,請地方衛生局加強輔導業者。於112年度預計年底會完成30場說明會及教育訓練,截至7月5日已辦理9場。

食藥署表示,將持續宣導,並將函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協助宣導魚種辨識方式。食藥署提醒消費者,購買鱈魚產品前,應多留意產品標示,正確識別魚種。而於111年12月15日於食藥署網站上公布的「『鱈魚』」的真面目」懶人包一文即指出,只有「鱈形目」魚種才能標示為鱈魚,如俗稱「圓鱈」其實是鱸形目,「扁鱈」其實是鰈形目,非鱈形目而標示鱈魚即屬標示不實,若查獲可依法處理。

食藥署公布的「『鱈魚』」的真面目」懶人包,載明只有鱈形目魚種才能標示為鱈魚。   圖:食藥署/提供

消基會抽查市售的4件鱈魚,做魚種鑑別試驗發現有2件是其他魚種混充,不合格率達5成。   圖:消基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