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鏡週刊今日報導台南市長黃偉哲就讀台大期間曾擔任教官線民,監控學運人士並領取以誤餐費為名的費用,促轉會今(19)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確實曾於前年11月約詢黃偉哲,但促轉會無掌握領據檔案,也無「黃臉色一沉坦承親筆所簽」等情節。
促轉會指出,他們為了瞭解威權統治時期黨國體制之運作、情治機關如何透過在各領域之布建,對社會施以嚴密之監控,並釐清監控類檔案事實,曾針對檔案中記載之當事人進行訪談或調查,也曾於109年11月間邀請黃偉哲先生來會接受訪談,對其是否和情治人員接觸、提供情資、領取津貼一事,進行檔案核實。
促轉會表示,他們訪談與準備過程均嚴守秘密,絕未對外透露訪談內容與檔案,相關報導有澄清之必要,例舉如下:
(1)報導中多處提及有親筆簽名之領據,因調查局並未移轉領據類檔案,促轉會也未掌握,更無可能於調查過程中出示領據。故報導中提及:「領據至今仍保留在促轉會卷證中」、「黃臉色一沉坦承親筆所簽」、以及「有人在監控類檔案中看到線民領據並向促轉會舉證」等相關情節,皆非事實。
(2)促轉會訪談黃偉哲時間為109年11月,並非媒體揭露之時間點。「知情人士」所提及之訪談內容與實況,多處與事實不符,包括時任副主委的葉虹靈出示牛皮紙袋、教官提及的黃偉哲家庭背景、訪談情境包含當事人表情等情節,都未出現在訪談中。
促轉會強調,還原真相、開放檔案、釐清壓迫體制加害者及參與者責任,是他們的法定職權。在促轉會與專家學者協力下,各界關心的黨國體制的上層架構樣貌,階段性成果皆已陸續公開,但監控體制圖像還需要更為長期的整理研究。另外,針對檔案上涉及的情報來源,情治機關對於如何揭露也有不同看法,這些都有待部會之間達成共識,推動相關修法。
促轉會指出,對於個別體制加害者與參與者的責任釐清與處置方案,他們將在任務總結報告中提出相關法制規劃,內容包含:定義加害人、課以主管機關調查義務、規範主動調查之對象與範圍、設置法定調查程序、以及對於調查結果之處置、救濟程序等。
促轉會表示,監控檔案與其他政治檔案一樣,是國安情治機關的工作紀錄,是經情治人員篩選,轉傳,層層通報被過濾的資訊,反映特定觀點與脈絡。盡信或全然推翻都可能失之武斷,以前者言,資訊有真有假,若全然相信,可能淪為讓「舊日情治人員的筆記主導轉型正義」之怪象。以後者言,目前調查也曾發現當事人發現檔案留有相關紀錄後,才改變說詞坦承過去的案例。
促轉會建議,未來在使用相關檔案時,仍應保持審慎,多方查證比對,方有助還原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