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星島新聞集團旗下的《星島日報》美國版在8月23日時,已提交登記文件,但根據美國司法部文件顯示,星島報業紐約有限公司(Sing Tao Newspapers New York Ltd.)母公司星島新聞集團由「外國委託人」(foreign principal)所擁有,《星島日報》美國版受到美國《外國代理人註冊法》(FARA)所制約,並承認,報中有一半以上的美國內容是從一家名為 Star Production (Shenzhen) Limited 的中國公司購買的,但《星島日報》卻矢口否認自己是中共代理人。
《星島日報》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報紙之一,由華僑富商胡文虎在1983年時創辦,當時擁護中華民國政府,且與港英政府關係密切。海外版範圍包括歐洲、美國及加拿大版,美國境內則有紐約、洛杉磯、舊金山等地發行的報紙,以及在加州的廣播電台。雖並非直接由中共所擁有,但《星島日報》卻被認為背後有北京勢力的存在。
白宮方面會做如此判定,主要是因為《星島日報》在今年稍早將大部分的股權賣給了中國大陸一名富商的女兒,美國官員認為,她是中共控制媒體的白手套。
為防止中共滲透,美國政府也加強了外國媒體的監督,其所使用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是在1938年為對抗納粹而訂立的法律,要求任何在美國境內參與政治活動的外國代理人作相關登記,公開他們與外國委託人之間的關係,以及受委託人支持的方式。而美國針對《星島日報》的登記要求也是在緊張的中美關係、中共鎮壓香港媒體下的舉措。
2020年,美中進行了一場媒體戰。2 月時,美國國務院將新華社、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中國國際廣播電台(China Radio International)、China Daily Distribution Corp(中國日報發行公司)、發行《人民日報》海外版的美國海天發展公司等五家中國媒體認定為「外國使團」,視為中共政府的一部分,6 月,再增 4 家:中央電視台(CCTV)、中國新聞社(中新社)、《人民日報》和《環球時報》。6 月 22 日,鳳凰衛視旗下一家電台被要求停止在美國播報,當時的國務卿助理史達偉(David Stillwell)表示此舉是清理門戶,「我們正在打掃之前沒怎麼注意的碎玻璃」。
面對美國的制裁,中國也不甘示弱,驅逐了境內《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及《華盛頓郵報》的 11 名美籍駐華記者。美國則要求中共官方媒體駐美機構裁掉 60 名中國籍雇員,並限制中國籍記者簽證,史達偉(David Stillwell)表示此舉措是「自我防衛」,中共政府為隱瞞負面新聞一意孤行,只是利用美國政策作為藉口。
對此,香港星島新聞集團也發表聲明,稱旗下 5 家美國附屬公司近日按照要求登記為外國代理人,意旨這 5 間公司代表香港的星島新聞集團。
聲明指出已經注意到網上對此事有失實或具誹謗性的言論及報導,本公司及旗下美國附屬公司已嚴肅處理及採取法律行動,加以追究。聲明進一步強調,「一如既往,本公司作為媒體機構,將秉持報導客觀事實及優質內容的宗旨,向讀者提供中立持平新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