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本土疫情肆虐台灣各地,一個多月來雖有較為緩和跡象但卻仍處隨時可能再大爆發擴散的危險威脅情境當中,是否波及到原定的828公投時程?尤其是,目前的肺炎疫苗還相當短缺且注射施打情況尚未普及的情況下,是否會嚴重影響大家參與公投的意願?828公投能否如期舉行?的確已經是個必須嚴肅對待的政治與法律糾葛的爭議議題。

中選會雖已依法在5月27日公告,包括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護藻礁等四項公投案將如期在8月28日舉辦,但在疫情嚴峻及三級警戒至少將延長到7月12日的情況下,中選會的委員會議將在7月2日討論是否應決定依法改定投票日,而延後辦理投票。

然而,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一項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八月第四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起,每二年舉行一次。」不論這條硬梆梆的規定是否妥適恰當?如果要延期舉辦公投,究竟該如何處理呢?看起來,中選會依法大概只有「政策決定建議權」而無「政策決定權」,真正要拍板決定延期舉行的似乎只有總統的緊急命令權,也就是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是否真的如此?中選會在開會前,其實應該先給外界一個比較明確的答案!

如果真的如此,總統的緊急命令才能決定828公投的延期舉行,那麼所謂的「為必要之處置」究竟可以如何做?做到什麼樣的地步?是否可以「取消」828的公投而無期限的延期下去還是要明定一個明確的具體期限呢?因為我們沒有緊急命令法的法律可以遵循依據,是有可能引發更大的政治爭議。因此,似乎還是要依照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43號解釋理由書的「緊急命令之發布,雖不受憲法第二十三條所揭示法律保留原則之限制,惟仍應遵守比例原則」精神所拘束,應該不能無限期延長公投舉行的時間,只能有具體的明確時間,至於三個月、半年或一年等等,應該比較沒有特別的問題,未必要以公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公民投票日定於八月第四個星期六」內容而受到限制,因為是總統緊急命令的「必要之處置」,是看疫情與疫苗可能發展與施打的情況來做預估及判斷,才最符合「比例原則」的處理。

在政治判斷上,828公投要不要延期舉行?對上述四大公投案的通過與否影響如何?的確是一個令人頗費思量的問題!尤其是,從執政與在野的政治角度來看,應該都會產生仁智互見的可能評估結果。按理說,以目前的疫情與疫苗情況及新聞輿論聚焦的重心,828四大公投議題幾乎被自然淹沒,因此,站在執政的民進黨角度,要想讓這些公投案無法過關最好的方法就是「冷卻議題」,讓投票率無法通過法定門檻而落敗,所以,「如期舉行」828公投似乎是個比較好的選擇。

然而,因為疫情大爆發,疫苗短缺情況所導致的民怨四起政治聲浪,從各種民調結果來看,政府的信任度與施政滿意度紛紛嚴重下滑,在此明顯不利的政治與社會氛圍下,828的公投結果極可能「勝負難料」,甚至是輸面超過贏面,民進黨難道真的能夠賭的起「如期舉行」的公投大戰嗎?

問題是,如果真的要延期舉辦公投?「何時舉行」會是個相當困難的政治判斷及決定!疫情何時可以控制得住?疫苗何時可以供給正常而滿足民眾的施打需求?舉辦公投的時間越接近選舉時程就很可能對民進黨的執政產生更大的影響或殺傷力,似乎「延期舉行」公投的時間也不能拖到明年八月,因此,看起來,民進黨政府要嘛決定828如期舉行公投,要嘛延長3到6個月內來加以舉辦,可能會是一個比較可能的政治折衷方案吧!

總之,疫情與疫苗交錯下的828公投能否如期舉行?本身就是一個政治與法律糾葛在一起的難題,蔡英文政府如何做出正確的判斷與選擇?會有什麼樣的政治衝擊與影響?四大公投案最後能否部分或全部過關?或者全部否決?都將直接牽動著台灣未來政局的發展與走向,甚至影響台灣在國際政治變局中的可能變化,或許可能還會回過來牽動台灣的疫情變化及疫苗取得的機會,所有的問題環環相扣難解,的確值得深思!

本文轉載自《美麗島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