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於5月中旬突然大爆發,自5月16日至6月2日累積確診本土病例達6419例,造成民眾恐慌、社會動盪。而醫界共識「對付新冠病毒唯一有效的解方就是疫苗」,偏偏台灣從年初到今天,拿到62.66萬劑AZ、15萬劑莫德納(Moderna),合計僅僅87.66萬劑疫苗,根本不夠台灣2300萬人所需。

所謂「對抗新冠病毒」,指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至少有一定比例人口產生抗體才能形成群體免疫。然而,根據群體免疫的計算公式,台灣至少得要有70%到80%的人口完成疫苗施打,才能達到群體免疫。以群體免疫最少所需的70%和台灣2300萬人計算,至少需1610萬人施打疫苗;而以施打2劑計算,則需要3220萬劑。到貨數和需求數差距逾36倍!

總統蔡英文臉書貼出5月28日15萬劑莫德納疫苗抵台照片。 圖:蔡英文臉書

「說好的」4500萬劑疫苗呢?

目前台灣獲取疫苗的管道有三:
1.由世界衛生組織(WHO)主導的COVAX平台;
2.國際藥廠採購;
3.國產疫苗。
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的說明,台灣向國內外藥廠採購的疫苗總共約3000萬劑,分別是透過COVAX平台採購476萬劑「廠牌未定」的疫苗、直接向國際藥廠購買的AZ疫苗1000萬劑、莫德納疫苗505萬劑;另外還有國產疫苗,高端500萬劑、聯亞500萬劑。

事實上,陳時中指揮官在今年2月21日疫情記者會上,一度樂觀地表示「已『到手』是1981萬劑」,如果能再談成500萬劑BNT疫苗,加上國內兩國產疫苗各買1000萬劑,最多會採購到4500萬劑。

但現況是從「超前超買」變成「一苗難求」。台灣買不到輝瑞BNT疫苗,「推給中共阻撓」,但卻又無法解釋為什麼AZ、莫德納「遲到」和嬌生疫苗進不了台灣。至於國產疫苗的安全性部份,到底做不做第三期的臨床試驗又讓在野黨抓到把柄大做文章。

在疫情爆發、疫苗缺貨的狀況下,民怨沸騰,是「見縫插針」也好、是「同島一命」也罷,地方縣市、跨國企業、宗教團體紛紛「請纓」要自行到國際採購;指揮中心先是扯「他們(中國)沒在打的,我們有點興趣,他們在打的,我們不敢用」,再到「2原則、3要點、8文件」的層層卡關。都讓民眾產生質疑…

衛福部對民間採購疫苗設下「2原則、3要點、8文件」條件 。圖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 圖:翻攝自直播畫面

「軟實力」繞得過政治爭議?

陳時中在5月27日記者會上還原與德國BNT洽購疫苗的談判始末。從2020年8月20日開始接觸;同年12月31日BNT提供最終版本合約內容;台灣2021年1月6日核定採購,1月7日準備新聞稿;1月8日BNT先是回覆「沒意見」,4個小時後又「強烈建議」調整中文版新聞稿中的「我國」二字;1月9日疾管署新聞稿將「我國」兩字改為「台灣」;1月15日BNT突然要求重新評估全國供應量,要調整簽約時程,自此沒有結果。

陳時中直指,「不是因為合約內的問題,而是合約外的問題」;呼應今年2月17日在現在已被停播的《周玉蔻嗆新聞》節目上說的:「想必是有人不希望台灣太高興」。含沙射影將從中作梗者指向中國大陸。

可以理解囿於兩岸特殊的政治現實,政府的角色碰了釘子;那麼民間力量呢?產業界喊得出名號、甚至具全球影響力的上市公司,透過管道向政府表達,願意透過企業之力,自己「揪團」向原廠採購疫苗,同時幫企業與國家解決疫苗之荒。國際上只要有天災就有他們身影的慈濟、國際佛光會也由海外會員自主發起,透過會員的人脈與藥廠建立銷售通路,希望能在這波疫情為台灣付出心力。當然還有兩岸關係良好的政治團體或個人,宣稱中企願對台捐贈疫苗。

一時之間,「政府做不到的,民間做到了」。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所屬的永齡基金會送件將向德國原廠採購500萬劑BNT疫苗;佛光山國際佛光會也表達將採購50萬劑嬌生疫苗;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也聲稱獲贈上海復星代理的BNT疫苗和中國國藥疫苗總計1000萬劑;慈濟基金會則鎖定莫德納、嬌生兩疫苗原廠,初步接洽宣稱「預計最快7月可買到疫苗運回台灣」,但慈濟打算等確定買到後,再跑流程向政府提出申請。

只是在「落袋為安」之前,這些搏得版面的數字都算不得數!中間卡的關鍵除了指揮中心念茲在茲的「疫苗安全」、「法律責任」與「接種部署」三大層面外,其實最難跨越的門檻是「原廠避險」和「政治現實」。考驗的不僅財力、人脈,還有法律攻防和政治智慧。而此時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若真有「同島一命」的想法,最該做的事是「放下身段」,從「主導者」轉變成「協助者」,藉由民間管道拿到疫苗,阻擋疫情蔓延,讓台灣重返「防疫資優生」寶座。

BNT疫苗。(圖為取得大中華區代理權上海復星集團宣傳照) 圖:翻攝復星醫藥官網

放下身段 產官「同島一命」!

《新頭殼》5月31日刊登「為什麼民間可以更快的買到疫苗? 他提13點『現實』…」專欄作家林宜敬提出「量大」、「價高」兩大商業原則,同時指出「代理權」問題,台灣政府在先天上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民間商業團體的受到的限制比較小。所以由民間單位出面購買疫苗,速度肯定要比政府快。

6月2日《新頭殼》刊登「郭董買BNT恐破局? 旅美學者:無法迴避主權問題!」旅美學者翁達瑞就「批准緊急使用核可」、「提供訴訟豁免保護」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3個法律條件論述,指不論郭董如何打「擦邊球」,只要衛福部共同簽約,就無法迴避國家稱謂的爭議。

專家學者的看法,就算官員沒想到也該看到媒體的轉述報導。堅持「由中央政府與原廠簽約」對獲取疫苗有幫助嗎?這不是又回到「卡關」的輪迴?難道沒有其他的解決方法嗎?朝野不該同心從法律層面上見招拆招嗎?

比方說,在疫苗安全的問題部份,藥廠既然已獲WHO的緊急使用許可,民間與藥廠簽約時可不可以拋棄發生醫療糾紛時提告的權利?而民間獲得藥品後捐贈給政府時,政府可不可以「豁免」這民間機構的相關責任?多繞一圈是不是就可以解決相關問題?民間機構只要取得藥廠的相關出貨證明,至於他是用什麼名義?他花多少錢?你政府何必過問?你政府只要想辦法檢驗確認藥品安全就好。相關流程中如果有其他適法性問題,該修法就修法,該訂特別條例就訂特別條例。「人命關天」,不論藍綠誰敢擋誰就該被譴責。

「疫苗安全」是食藥署的專業,但市場搶貨、人脈經營可是民間企業、社會團體的專業,何不相互配合?共創雙贏!「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應求萬世名」,筆者再次呼籲,不要再有「作之君,作之親,作之師」的官架子,放下身段、改變心態,對有心幫忙的民間團體逐一幫忙檢視、協助解決問題,目標就是快速獲得足夠的疫苗供應量,協助國人共度疫情難關。至於是不是要政府官員上桌端坐、具名簽約,真的沒那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