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永齡基金會1日中午,備齊8大文件向衛福部食藥署遞件,申請採購500萬劑BNT疫苗輸台。對此,旅美學者翁達瑞今天(2日)在臉書PO出「給郭董上一堂法律課」文章,指郭董未搞清疫苗跨國買賣的法律規範,可能會落到「台、德、中」三面不是人的地步。

翁達瑞首先解釋BNT疫苗在美國並未取得「正式使用核可」,而是以「緊急使用核可」的方式上市。說明銷售緊急使用核可的疫苗,藥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因為疫苗沒有正式核可,藥廠無法購買「產品責任險」。

而為了讓疫苗順利上市,美國聯邦政府提供藥廠「訴訟豁免」保護,除非藥廠有「故意的行為不端」,不管疫苗出了什麼差錯,施打疫苗的消費者都不能到法院提告。美國政府提供的「訴訟豁免」,剝奪人民對藥廠提告的權利。萬一疫苗出了差錯,人民求償無門。因此,聯邦政府還要提撥一筆準備金,以便疫苗出錯時補償受害人。

翁達瑞指出,為了讓BNT疫苗可以「緊急」上市救命,美國聯邦政府提供「批准緊急使用核可」、「提供訴訟豁免保護」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3個法律條件。但這3個條件都有「管轄權」的限制,只在美國(或德國)本土有效,不及於其他國家。而藥廠為了規避國際訴訟,通常會限制疫苗的施打地點,禁止買家轉運到其他國家。翁達瑞說:「這也是日本要捐贈疫苗給台灣,必須先修改採購合約的原因。」

翁達瑞表示,藥廠「堅持」與政府交易,起因就是不論跨國轉運銷售或捐贈,都要當地政府批准緊急使用核可、提供藥商訴訟豁免保護、承擔疫苗出錯的損害賠償責任。而企業或慈善機構缺乏公權力,就算願意出資採購疫苗,仍要當地政府「共同簽署」採購合約。

翁達瑞說,將這個複雜的疫苗跨國買賣法律規範「放進」兩岸互動裡,其複雜的程度又提高許多。提到BNT疫苗的大中華區代理權,掌握在上海復星手上。復星取得代理權時,就有人放話台灣休想買到疫苗。衛福部向德國原廠洽購時,果然因為國家稱謂的爭議(中華民國、台灣、或中國台灣),採購案被擋了下來。

翁達瑞認為,郭董企圖用永齡基金會扮演白手套,避開買方國家稱謂問題的想法,「未免太天真了」。因為,就算這批疫苗由永齡出錢購買,衛福部也要共同簽署採購合約,提供上述三個法律條件。若衛福部還是以「中華民國或台灣」的名義介入,原先卡住採購案的國家稱謂爭議依然存在。要規避國家稱謂的爭議,衛福部只能用「中國台灣」的名義,共同簽署永齡的採購合約。

翁達瑞指出,若衛福部用「中國台灣」的名義共同簽署採購合約,將會掉進3個嚴重的陷阱:
1.台灣落入中國的統戰圈套,在採購合約中接受「中國台灣」的身份。蔡政府不會為這種「喪權辱國」的採購案背書。
2.就算蔡政府同意用「中國台灣」的名義簽約,中共也未必會放手,因為BNT疫苗尚未獲得中國批准。如果這個疫苗可在台灣施打,那表示中國的法律不及於台灣,也就是台灣享有獨立於中國的主權。而就算中國願意放手讓BNT疫苗在台灣施打,德國藥廠仍要取得訴訟豁免。若這個豁免保護由蔡政府提供,台灣還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而非中國的一省,因為地方政府無權提供德國藥廠訴訟豁免保護。
3.德國藥廠從中國取得在台灣的訴訟豁免保護。問題是,這個豁免保護無法保護德國藥商在台灣不會被告,因為中國對台灣沒有司法管轄權,所以台灣還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翁達瑞總結指出,不論郭董如何打「擦邊球」,只要衛福部共同簽約,就無法迴避國家稱謂的爭議。就算蔡政府不堅持國家稱謂,這個採購案還是要面對台灣主權獨立的事實。中國宣稱擁有台灣主權的謊言,最終都會被戳破。要郭董「見好就收」,不要落到「台、德、中」三面不是人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