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離岸風電即將邁入大規模建置起飛期,預計於2025年前完成5.7 GW的目標,協助我國能源轉型。政府刻正規劃第三階段規則,然開發商們也不甘寂寞,企圖以公協會、外國駐台單位及媒體雜誌等媒介,遊說政府改變規則,其中以第二階段最大贏家(獲選1.8GW)-沃旭能源動作最為積極,筆者透過此文,將ㄧ一解構沃旭背後的成功之道。

佔據國際組織及商務團體領導地位以影響政策

知名再生能源顧問公司RCG (Renewable Consulting Group) 2020年的報告中顯示,沃旭不論在全球已營運或建置中的離岸風場,每三個風場中就有一個為沃旭所有,堪稱離岸風電的霸主,自然在各個國外協會都有沃旭參與及介入,例如:全球風能協會(GWEC)、歐洲風能協會(Wind Europe)、美國風能協會(AWEA)、Renewable UK、國際海洋再生能源聯盟(OREAC)及各大學研究機構等,都可以看到沃旭領頭的影子,又如AWEA董事一職就由沃旭北美執行長Thomas Brostrøm擔任並主導離岸風電政策倡議。透過參加各大團體,沃旭對各國政策幾乎都具備一定程度的主導性。

沃旭在全世界習慣當頭,在台灣也只當頭

在台灣的歐洲商會(ECCT)原已設立一個耕耘綠能許久的低碳委員會(LCI),然沃旭一進入台灣後發現其無法主導,遂另外成立一個風能委員會(Wind committee),並由沃旭政策總監林致真擔任聯合主席。除了歐洲商會,跟沃旭八竿子打不著的美國商會(AmCham),沃旭也參加,只因為在台灣美國人比歐洲人的影響力更高。而原本已成立的台灣離岸風電產業協會(TOWIA)中,沃旭沒能取得任何一席理監事席次,於是就在SEMI半導體協會中另起爐灶成立風能委員會,積極拉攏自身供應鏈,將台灣總經理汪欣潔推上首任主席,預期在第三階段規則正式公告前,透過更有力量的新興協會再次群起影響政府。

來台灣發展先說先贏,再用媒體大肆包裝

外國的和尚總是會念經,沃旭憑藉在離岸風場龍頭的優勢,於第二階段總共獲得1.8 GW的風場,成為台灣最大贏家,投標前亦聲稱其帶來的資金及技術尚未可見,對國內的水下基礎及基樁僅採購一半數量(52座),此舉便讓沃旭賺取40至50億的價差。爾後就連剩下一半對中鋼在地採購的水下基礎,亦不積極輔導,最後因疫情及經驗缺乏因素,中鋼僅剩餘6座訂單。然而沃旭卻透過媒體誇耀自身功勞,宣稱特派「冠軍焊工」來輔導中鋼,使在地鋼構供應鏈不僅士氣大受打擊,更讓人看清沃旭敢拿又敢說的企業風格。

沃旭不動手,但借別人的手動手也是一流。日前一名負責海能風場施工的外國女工程師在天下雜誌及自己的社群媒體表達對台灣港口政策、人員經驗、地方經濟等,琳瑯滿目十多項的不滿,最後結論是要台灣政府選擇要成為永續發展的還是鋌而走險的國家,頗有威脅口氣。但奇怪的是,這明明是海能風場的員工,卻由沃旭總經理汪欣潔及政策總監林致真分別在第一時間廣發給相關社團及協會,比海能風場的股東更為積極。

沃旭用人,優先條件是遊說能力

沃旭在台灣的總經理是汪欣潔,過去曾在英國在台辦事處擔任公共事務處長一職長達7年的時間;政策總監林致真曾擔任歐洲經貿辦事處組長;彰化在地事務經理李立偉曾是總統蔡英文的行政幕僚。由以上重要職位皆用公關人而非技術人,就知道沃旭用人守重人脈及遊說能力,能拿到案子、改變政策才是首要。

由於沃旭在第二階段落實國產化項目僅有水下基礎一項,其國產化比例微乎其微,因此沃旭想方設法希望改變政策,只為了ㄧ己之私,從之前的新聞便可得知,沃旭透過良好關係請出歐盟辦事處舉辦論壇,更當眾羞辱我國官員直指國產化「不切實際、太過官僚」。而沃旭在不久前的風場釋股打破政府規則釋股50%,亦是動用了歐盟辦事處、丹麥辦事處及英國辦事處的能量,沃旭也以此在業內自豪,別人做不到的,沃旭做得到。

沃旭在台做生意 尚未可見龍頭典範

丹麥遵守ㄧ中政策,台灣只是丹麥外商吸取利益的殖民地。沃旭在國際上的聲譽不低,然而,越知名的企業不就應該承擔越大的社會責任嗎?沃旭的作為就算是支持綠能,但背後真實的動機,只為了ㄧ己之利,身為業內的領導者,通常需承擔起更大的責任,但從沃旭身上,至少目前尚未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