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7歲黃姓男童於21日在私人道館上柔道課時,疑似被教練及學長連續重摔高達27次,導致黃小弟倒地昏迷,送醫後至今尚未脫險,瀕臨腦死狀態,讓家屬痛心不已,而涉案教練經檢方複訊後已聲押獲准;對於這起震驚台灣社會的事件,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感到萬分不捨,在臉書喊話,希望大家為男童加油,早日脫離險境,同時他也點名體育署及體育總會,追究相關單位責任。

「身為兩個孩子的爸爸,我一直在想,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邱顯智提出三大問題:一、為什麼運動班的師資,不需要一定的教授資格?父母親在挑選各項運動課程,有沒有任何可供參考的依據?

邱顯智指出,目前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包含各種球類運動、啦啦隊、體操、馬術、游泳、武術、圍棋、紙牌遊戲(橋牌)、瑜珈等,並不需要設立補習班,而是由各縣市體育局管理。

「運動班的師資,需不需要一定資格,目前看來並沒有統一規範。還有多少具備運動技能,但可能不具備教學專業的運動師資?會不會造成額外的風險?有沒有必要調整相關規範?」邱顯智認為這是後續要持續追蹤的。

二、事發之後,柔道總會說何姓教練未取得教練證,接受媒體採訪又補充,教練證需由單項協會向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提出申請。邱顯智表示,前不久他才質詢過體育署,運動教練的資格檢定、授證、管理,應由體育署負責監理,不該再委託給中華民國體育總會。

「顯然,在體育署的縱容下,體育總會仍然持續插手運動教練證的授證管理。這個管理,顯然是不到位的。」

三、訓練成人體能運動的專業,等於訓練幼兒體能運動的專業嗎?邱顯智透露,朋友告訴他,正在練習跆拳道的中班兒子,在互踢練習時,時常會踢到拿護具同學的生殖器,同學非常疼痛,但教練並不會特別處理。

對此,邱顯智認為,幼兒的身體比成人脆弱,如果教練不了解幼兒身體的承受度,沒有經過幼兒訓練的相關培訓,「要怎麼帶領幼兒從事具危險性的運動呢?缺乏相關專業,缺乏相關警覺,最後可能導致傷害幼兒身體的憾事再度發生。」

邱顯智也提出自己的疑問,教授幼兒體適能與運動的各類教練,是否應該強化相關的訓練與知識?「這些想法都很粗糙,我會繼續追蹤,別讓類似悲劇再度發生,別讓下一個孩子,再次承受這麼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