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8日電)北院今天審理京華城案,傳喚時任都委會技正胡方瓊作證,胡女於庭上說,廉政官未給時間檢查筆錄。廉政署今天表示,全程依照刑事訴訟法與人權保障規範,無疲勞訊問、不實紀錄。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提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並傳喚時任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技正胡方瓊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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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方瓊在庭上表示,廉政官於偵訊時,未給她充分時間檢查筆錄,還說「筆錄不是給你一個字一個字檢查的,這不是公文,檢察官已經在外面等了」。此外,胡方瓊指廉政官、檢察官輪番訊問,且筆錄未能完全呈現她的本意。

對此,法務部廉政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去年7月15日上午9時11分至下午4時16分,在廉政署詢問室約詢胡方瓊,過程全程就座應詢、錄音錄影,並依刑事訴訟法及人權保障規範進行。

新聞稿表示,為保障胡方瓊權益及身心狀況,去年7月15日中午12時25分至下午1時30分,為胡方瓊提供午餐、安排休息時間,全程提供飲水,自由取用;胡方瓊於詢問過程中,也未提出身體不適或疲倦無法配合詢問等情形。

廉政署表示,去年7月15日下午3時38分至4時16分進行筆錄確認階段,胡方瓊全程親自逐段審閱筆錄,並依其意旨調整或更正多處內容,絕無疲勞訊問或強塞不實內容等情形。

廉政署強調,司法調查應以證據與法律為依據,廉政署辦案一向依法行政、恪守人權保障原則,對於不實指控,將持續主動說明,避免片面資訊誤導社會觀感,司法公信力需全民共同維護,才能確保公平正義與社會信賴。(編輯:陳清芳)11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