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導天然氣三接的內部決過程,引來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親上火線在臉書上直接點名砲轟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在藻礁議題正熱之際,前部屬跳出來單挑前長官當然戲劇效果十足,也成功創造聲量引起媒體關注。

不如這樣吧,讓我們一起實現詹順貴、徐世榮的願望!

一、 停止所有因為公共建設案的土地徵收。從今開始只要土地徵收一律暫停,市區路網不再開拓、鐵路系統不再延伸、軌道系統一律以高出高架化三倍以上的價錢地下化。

二、 不要核電、不要火力發電、不要天然氣發電、不要離岸風電,通通都不能要。

三、 中央、地方政府,所有需要環評的建設案都不能表示意見,以免影響環評委員的審查。

四、所有律師都只能接特定環團的委託案,不得接受與特定環團對立的法律委託案。

上述的理想夠嗎?當然不夠,不如這樣吧,目前台北捷運、台灣高鐵當初興建時所有徵收的民地全部還地於民,捷運、高鐵,這兩個強占民地的邪惡單位怎麼可以存在呢?廢掉兩個單位,拆掉軌道、站體,『還地於民』!

台灣主要電力都是大企業在用,政府的電70%都在服務財團,立刻停止企業用電,『還電於民』,台積電等用電、用水大廠應該撤出台灣。冷氣更是碳排放的罪惡之源,政府應該下令全面停產冷氣,由中央政府帶頭拆冷氣救環境,當公僕領納稅金,怎麼可以吹冷氣排碳。

沒有超過一公頃以上的開發就不用環評,但是政府領人民稅金不能不做事,但是不能做大事,因為你們會影響環評委員的獨立判斷。行政單位的法案、預算也不能到立法院表達意見,因為會影響立法獨立審查;行政法院也不能再邀請行政單位出庭,因為會影響法院的獨立審判。『還法院於民』。

律師接受委託案要先有高道德價值,尤其不能接受跟特定環團打官司的委託,因為跟特定環團對立的全部都是邪惡一方,沒有正義怎麼當律師?跟詹順貴、徐世榮不同意見怎麼會是正義呢?正本清源應該立法,所有法律都要有迴避條款,不得與詹順貴、徐世榮對簿公堂,否則一律以邪惡、厚顏無恥論處。『還法律於民』。

『還地於民』、『還電於民』、『還法院於民』、『還法律於民』,全民一起高舉四面大旗,幫助詹律師實現理想烏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