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4日電)綠色能源發展為各國趨勢,為使污染農地多元化利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受污染農地設置太陽光電,去年彰化已完成1案,今年預估可再添4案,也都是在彰化。
環保署表示,今年所有受污染農地都將完成改善,統計目前正在進行污染改善的農地面積約41公頃,已完成改善的有565公頃,總計超過600公頃土地未來可設置太陽光電,彰化最多,其餘為桃園、新竹、台中。
環保署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環保署不會主動建議地主種電,而是提供平台讓地主與光電業者協調;由於光電合約一簽20年,加上大多地主仍然希望恢復農耕,因此願意設置光電的仍占少數。
環保署日前修正發布「受污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審查作業原則」,適用範圍納入地方環保機關進行污染改善中或已完成改善的污染農地。
環保署官員解釋,由於受污染農地可種電面積最高達70%,對光電業者而言相當具有吸引力;上述約600公頃的土地也會設置平台揭露,光電業者若決定投入污染農地種電,還必須負擔污染整治的費用。(編輯:管中維)11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