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吳春城長期力推「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卻被爆出「壯世代」註冊商標、以及家族企業海撈政府11億元標案,已遭北檢分他字案偵辦是否涉及圖利等罪。吳春城今(11)日受訪時表示,他已建議戰國策民意傳播顧問公司,在他立委任內,除了已經在執行的標案外,以後就不要再標中央所屬機關的任何案子。對此,律師黃帝穎直言,吳春城對不接標案又改口辯稱「建議」,反凸顯吳春城具實質影響力且圖利心虛。

黃帝穎在臉書發文表示,吳春城今天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改口辯稱「建議、拜託戰國策及壯世代教科文協會等相關單位,在他擔任立委期間不再新增中央政府的標案」,試圖降低被認定「實質影響力」風險。

黃帝穎指出,比對吳春城日前聲明,吳稱壯世代協會將不參與政府機關標,顯然,吳春城今改口辯稱「建議」,是為了自降對「壯世代協會」及家族公司的「實質影響力」,但這種改口,更顯圖利心虛。

但比對吳春城日前聲明,吳稱壯世代協會將不參與政府機關標案。顯然,吳春城今改口辯稱「建議」,是為了自降對「壯世代協會」及家族公司的「實質影響力」,但這種改口,更顯圖利心虛。

壯世代圖利案陸續被揭發,黃帝穎分析,吳春城先切割「壯世代協會」,辯稱已辭去理事長,但正常協會未來發展應與吳春城無關,要否投標也是協會往後理事長決策,吳春城切割壯世代協會後,竟又聲稱協會未來不參與標案,明顯違反經驗法則,反而凸顯吳對壯世代協會仍具「實質影響力」,如今又改口稱「建議」,當然無助釋疑「圖利犯意」。

更明確的是,黃帝穎強調,吳春城聲明放棄「壯世代商標章專利,先切割家族公司,辯稱標案與其無關,卻聲明放棄家族公司的「壯世代」商標,但商標是公司資產,並非吳春城個人財產,吳春城竟可決定放棄公司商標,顯然與切割辯詞前後矛盾,反而自證吳春城對「壯世代」商標資產及家族企業具「實質影響力」,更足認吳推動壯世代立法及凍結預算等職權行使,自始有「圖利犯意」。

黃帝穎重申,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立委圖利要件涵蓋公職利益衝突迴避法,吳春城涉圖利配偶的壯世代公司及二等親利益,處5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