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FTA),是由2國或多國、區域貿易實體間,簽訂具法律約束力的契約,旨在促進經濟一體化、消除貿易壁壘(如:關稅、貿易配額和優先順序等),並允許貨品與服務在國家間自由流動。FTA內容通常包含貨品貿易流動、技術性貿易壁壘、保護措施、透明度、智慧財產權、貿易救濟、爭端解決等,協定夥伴國間則可享關稅減免優惠、簡化海關手續。
雙邊貿易協定(Bilateral Trade Agreement,BTA),指的則是2個或以上的國家,對彼此開放國內市場、取消大部分進出口貿易的關稅或非關稅障礙,互相給予貿易進出口優惠的協定。
鬆綁美豬美牛進口問題後,總統蔡英文表示,任內將加速與美簽定BTA。據稱,基於過去美國FTA、TPP(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等協議談得不順,因此川普決定省略其他縮寫,將往後協商全改用BTA之名,也更符合川普認為經貿關係,應為雙邊洽談的意涵。實質內容與過去的FTA一致,單就換個名稱而已。
總體經濟學者吳嘉隆等學者質疑,雙邊貿易協定包含的權利,並不完全等同自由貿易協定,蔡政府簽不成FTA,只得退而求其次,改簽BTA。然而,以台美懸殊的經濟實力,台美BTA在市場開放的前提下,易淪為美方予取予求的不平等協定。
台灣經濟研究院景氣預測中心副主任邱達生解釋,FTA內容最具全面性,包含貿易、投資,同時政治敏感也最度高;如果成功簽訂,就可視為台灣與美國「經貿建交」。BTA則偏重雙邊貿易合作,雖然少了「投資」層面,至少仍有美國作為大國在貿易上的支持,台灣屆時的多邊貿易協議與合作,將比現在輕易許多。
邱達生分析,台灣農業關稅平均達15.9%,美國農業關稅平均僅有5.4%;也就是說,在簽署BTA後、台灣農業關稅也得降至5.4%後,農產品必定會受影響。農業雖被犧牲掉,但從整體國家利益來看,仍是利大於弊。
不過,也有經貿學者匿名指出,依據WTO複邊協議,FTA以雙方貨品至少要有90%以上零關稅作為前提,僅有少數敏感項目可排除;BTA則完全視雙方的貿易談判實力。以美國過去在TIFA(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只要求我方開放市場的作法看來,台灣要小心陷入美方予取予求的不平等協定,尤其近來我方對美貿易順差劇增,美國的下一步恐怕就是鎖定台灣匯率。
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研究中心副執行長李淳則認為,美真要對台灣匯率施壓,無須透過BTA也能做。至於台美之間的貿易協定詳細內容,李淳表示,要等到正式簽署後才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