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徹夜不斷電的馬拉松式審查後,備受爭議的「國民法官法」終於在今天(22日)上午8點半許完成二讀程序,預期中午12點前三讀通過。國民黨主席江啟臣登記發言則感嘆,當年一例一休以及一例一休再修的時候,都是在這樣昏昏沉沉、睡覺中立法,一例一休的教訓不夠嗎?
「國民法官法」於20日下午開始展開二讀審查,當天一口氣審查至深夜12點,隔天(21日)一早再戰後,更一口氣不斷電審查至今天早上8點40分許,才完成「國民法官法」113條條文的審查。使得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再議場內高舉「災難立法」抗議牌。
今天上午6點11分,江啟臣於立法院議場發言時,開頭就說「「大家應該起床,天亮了,該醒醒了。」江啟臣表示,該醒的不是睡醒,而是這個法案即將三讀通過,這個三讀過後,到底司法改革是不是真正落實,司法改革的目的應是拉近司法跟民眾的距離,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讓大家更有信心。但這個法案三讀通過前,很遺憾,眼前的場景讓他想到,4年前立法院審查一例一休的時候,還有一例一休再休的時候,都是在這樣昏昏沉沉、睡覺中立法。
江啟臣表示,這樣的立法到底品質好不好?更重要的是,這樣的法案影響之巨大,不是各位現在在睡夢中能想像的,一例一休的教訓不夠嗎?今天的「國民法官法」也類似,從眾多立委的發言、討論當中,可以確認到,第一、整個社會溝通不構,第二、整個立法過程不夠嚴謹,否則不會連這個重視司法改革的團體,都沒辦法接受執政黨的法案版本。
江啟臣質疑,今天將三讀的「國民法官法」真正能夠適用的個案有多少?大概為數不多,一年只會有幾百件,這是我們要的司法改革嗎?這些是國民認為要參與審判的嗎?國民法官參與的角色是什麼?是來背書?還是客觀參與審判?目前看來的設計,大部分都是被拉來背書的,因此這樣的法案通過,真的能拉近司法跟民眾的距離嗎?
而「國民法官法」目前已二讀確認的條文,包括:由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共同進行審判;國民法官產生由地方法院依需求通知縣市政府,自年滿23歲且居住該地院管轄區域4個月以上的國民中隨機抽選;要做成有罪認定,必須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3分之2以上同意決定;刑期判決,需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過半數意見決定,死刑科處,需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3分之2以上同意;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等案件,才能適用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