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日前修正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將於7月1日上路,將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年齡上限從目前的65歲放寬至68歲,但考量到駕駛大型車安全風險更高,年逾65歲的駕駛每日總駕駛時限將比一般駕駛的10小時降為8小時,且僅能在白天駕駛,管理更為嚴格。

交通部今(29)日公告新修正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訂年逾65歲的大型車職業駕駛執行勤務時,須遵守更嚴格的規範,包含:限上午6時至下午6時執行駕駛勤務,且每日總駕駛時間以8小時為限,連續駕車3小時者,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休息時間如採分次實施者每次應不得少於15分鐘⋯⋯等;而一般規定大型車職業駕駛每日總駕駛時間最多不超過10小時,連續駕車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

新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也強制規定年逾65歲大型車職業駕駛,連續2個工作日間,應有連續10小時以上休息時間;而一般規定有例外,若因排班需要,連續2個工作日間得調整為連續8小時以上休息,一週以2次為限,不得連續。

交通部過去曾數度檢討職業駕駛人執業資格,民國97年7月,實施計程車職業駕駛人持照年齡由65歲延長至68歲;99年12月再放寬其他小型車職業駕駛人持照年齡也可延長到68歲;106年4月再放寬小型車駕駛人持照年齡至70歲。

交通部提到,人口高齡化社會及延後退休年齡已為國際趨勢,而汽車運輸業駕駛人力不足現象,已影響相關產業發展,估大型車持照年齡放寬至68歲後,每年約可增加3000名大型車職業駕駛。

交通部也補充,考量到大型車駕駛安全風險較高,所以故65歲至68歲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每年應適用體檢標準,規劃應比照現行68歲至70歲小型車職業駕駛人適用體檢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