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今天正式宣示就任第15屆總統,也代表第二任期展開。由14公民團體共同發起《新憲聲明:三十年未竟業,台灣需要新憲法》,其中包括野百合運動、太陽花運動的跨世代民主運動參與者參與,呼籲執政者應承擔歷史責任,凝聚台灣人民追求新憲的意志,探尋新憲之路的共識,並彙整出5種可能的制憲路徑,盼最終打造出台灣人民自決的新憲法。

台灣公民陣線經濟民主連合上午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記者會,包括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政治大學副教授林佳和、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邱文聰、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教授林秀幸、民進黨立委范雲、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牧師歐蜜偉浪、清華大學電機系教授呂忠津等人皆出席。

賴中強表示,《新憲聲明》巧合反映台灣民主運動發展的歷史趨勢,包括野百合學運、太陽花運動的參與者,共同發起這份聲明,而這也是這兩場運動的未竟之業,就是再造共和、制定新憲法。賴說,野百合運動開啟台灣民主轉型,但民主化30年來,台灣的民主最後一哩路仍未完成,因為台灣人始終沒有屬於自己的憲法。

賴中強說,他不會懷疑前總統李登輝追求民主的決心,但當年他向黨內保守派系、大中國派妥協,讓不具民主正當性的老國代制定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次增修條文,導致台灣錯失戰後第一個制憲時刻,使台灣被矮化為追求「國家統一」的「自由地區」,這一切的荒謬、禍害延宕至今,必須掙脫這枷鎖,把老國代簽的賣身契丟棄,「我們需要的不是修憲,而是制憲」。

邱文聰指出,制憲有包括象徵性、務實性的2個理由,台灣人需要一部新憲法,並團結在這部新憲法之下,打造自己的國家,這是象徵性理由,而務實性的理由,回顧台灣所適用中華民國憲法,歷經7次增修條文修改到現在,確實也留下不少民主化成果,譬如為了讓中華民國憲法架構能向台灣人民主體性來妥協,所以確認「自由地區」人民才可以來選總統、選立委、修憲、通過領土變更等,但確認台灣人主體性的同時,卻也遺留下來,在第一次修憲,已喪失民主正當性的老國代把他們想要的「國家統一前」、「大陸地區」的用語,用在憲法增修條文裡頭,變成很為難的狀況。

邱文聰表示,中華民國憲法一方面要向台灣主體性妥協,但又說「國家統一前」、中華民國有個「大陸地區」,讓大陸地區的人民也可能是國民的這個「假議題」,不斷糾纏我們,讓九二共識、一國兩區的幽靈不斷宣稱可以找到憲法上的依據,這是非常危險、必須解決的務實理由。

此外,邱文聰也提到,目前的中央政府體制是很難運作的體制,不管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到現在蔡英文總統,都會面臨兩個擺盪,要就是行政權的極大,不然就是兩邊互相對抗,不能讓政府好好運作,像前幾天總統府文件外流的駭客事件,光是人事任命問題,總統跟行政院長之間的權限到底要如何劃分,沒有被談清楚,有引發政治動盪的可能性,若台灣確定要走的是總統制,總統需受到相關權力分立的節制到底是什麼?平常或許看不出危機,但當權力互相角力時,會產生非常大憲政危機。

台灣制憲5種路徑想像 林佳和:台灣社會、執政者應承擔歷史責任

林佳和說,中華民國憲法本文仍充斥著大中國想像,單單讀憲法,會無法理解現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哪裡,增修條文所說的「大陸地區」,到底在國際現實、國際上與國家交往的國際秩序中沒辦法去理解,這些一切根源,憲法都脫不了關係。國家四要素,常住人口(國民)、領土、政府與其他國家建立關係的能力,台灣目前無一不具備,卻被大多數國家認為沒有主權國家的形式、實體,若有實體,形式也無法搭配,如何符合現實、面對台灣自己身為主權國家認知、意志同一性,修憲無法解決問題,唯有制憲、重新建構憲法秩序。

林佳和也彙整出5種可能制憲路徑圖,包括「以修憲啟動制憲」;「公投廢中華民國憲法再制憲」;參考南斯拉夫分裂後的科索沃模式「由立法院草擬新憲法草案交付公民複決」;美國建國模式,透過「體制外制憲會議」,由各界、各區域、族群代表來共同制憲期程,林佳和表示,台灣立法院有一定代表性,也可透過立院直接決議制憲代表產生方式,或由立委充當主體,再召集政黨、各界代表組成制憲會議;「主權衝撞模式」,透過立院修定國籍法、領土法、國旗法、國號法、國歌法、中央政府體制基本法、對中關係法等,實體建立新憲法秩序。

林佳和強調,不論是哪種路徑,台灣必須面對、找出最大公約數、最佳路徑,打造台灣新憲法已經不再是一個遙遠夢想,並不容易、簡單,不同路徑都有不同障礙、問題,公民團體呼籲台灣社會、執政者,應該為台灣承擔起該負的歷史責任,責無旁貸。

賴中強律師。   圖:周煊惠 /攝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邱文聰。   圖:周煊惠 /攝

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教授林秀幸。   圖:周煊惠 /攝

民進黨立委、野百合學運代表范雲。   圖:周煊惠 /攝

政治大學副教授林佳和。   圖:周煊惠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