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律師蘇慶良自小在嘉義市的鐵路旁長大,對於殺警案判無罪感觸良深,他說,在執業的經驗裡,類似案件,法官因欠缺醫療實務,從而百分之九十多依賴鑑定結論意見,時常忽略其他證人或物證,結果醫師就變成「穿白袍的法官」。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七月間處理票務糾紛遭人刺殺殉職,嘉義地方法院以兇嫌鄭再由案發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期」為由,判決無罪,輿論譁然。 

經過嘉義院檢多日激烈司法攻防後,最後因兇嫌鄭再由無力繳納保證金100萬元而放棄交保並放棄上訴,全案移送台南高分院,經裁定鄭嫌繼續羈押,風波暫時平息。 

蘇慶良在臉書PO文指出,嘉義殺警案地點就在他家附近500公尺,他是最接近案發地點的律師,他自小在鐵路旁長大,感觸很深。 

他強調,20年來往來台中、嘉義執業,處理過被告幻聽外星人入侵而縱火判決無罪;也處理過思覺失調患者殺害尊親屬有罪等案件;另外,大約有10件醫療糾紛,因鑑定醫院不同,出現不同的鑑定結果。他發現法官因欠缺醫療實務,百分之九十多依賴鑑定結論意見而下判決,時常忽略其他證人或物證。 

蘇慶良表示,他在中部地區第3屆醫法論壇就指出,民事醫糾或刑案鑑定,醫師的角色儼然成為白袍法官,取代了一般穿藍色法袍的法官。這次嘉義殺警無罪案,因為鑑定報告的問題,造成判決違背經驗法則,全國譁然,顯然判決的過程與結論無法昭公信。

他強調,這種現象20年來都一樣,關鍵在於事實的認定本來就該回歸一般人的普世經驗法則,英美法陪審制或其他歐陸國家參審制都已改為讓多各行業的人民,認定眼前被告有無犯罪?比單一法官或已職業匠化、倦怠型、奶嘴型法官更精準,也能避免法官與被告或被害人因法庭上針鋒相對,產生後續偏頗的判決。

他表示,解決之道是立刻依司改國是會議結論,在全國法院分區實驗「參審制與陪審制」兩種審判方式,讓有生活經驗的不同人民認定事實,判斷有罪或無罪,才是正辦。

 

鐵路警察李承翰為保護車上乘客而殉職,警政署在鐵路警察局嘉義派出所旁樹立李承翰紀念碑。   圖:蘇慶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