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列車殺警案判決宣佈後引起大眾一片譁然,殺害年輕員警的嫌犯萬夫所指,連帶做鑑定的醫師及審判的法官都受牽連,呈現出最無辜就是被殺的受害者,若不幫受害者出一口氣或同仇敵慨,就沒有所謂的天理所在。

所以鑑定的醫師最好說:嫌犯沒病,或他只是藉病發揮。審判的法官更應該要主持正義,因為殺人者天理不容,殺人就是要償命;判個死刑都還不夠,但起碼可以發揮警惕的效用。

若以重刑的警惕效果而言,對一般大腦功能可以正常運作的人是有用的,但大腦已經無法正常發揮功效或受損者來說,這樣的社會學習 (social learning) 功能根本很有限。因此,用死刑定罪是除掉了一個曾經殺人的罪犯,但同樣的悲劇往後並不會就此消失。

相反地,因為更多人對疾病的污名化所形成的獵巫現象,讓真正生病的人不敢就醫,或被社會及家庭遺棄,促使病人變得更無能且無助,最後就只剩下最原始的攻擊本能來應付威脅,於是另一齣悲劇就再上演了。

我們都不想自己和親愛的家人受到傷害,但用極刑的方式未必是保護自己及親人的最佳方式,社會系統及體制都有缺陷,不去正視與處理這些不足的機制,不論槍斃了多少罪犯,你我還是活在同樣危險中。

鑑定工作不是一般人就能執行,因為常牽涉的是人命,擔負的責任重大,因此,並不是醫療團隊中的工作同仁都願意接手的;而且過程中很需要突破當事人的心防,並評估判斷陳述內容的真偽,有效的會談技巧及測驗工具的嫻熟使用,都是必要的訓練。

今天若受害者是自己的家人,真的同樣會希望加害人得到最大的教訓;可是要用什麼樣方法教訓才不會再有人無辜犧牲,我覺得需要再更深入地思考及討論,否則為了趕快平息眾怒而很快的將嫌犯送上死刑枱,在大家關注的熱潮消褪後,原本的問題依舊存在。

作者:林姿吟/臨床心理師

臨床心理師林姿吟。   圖:林姿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