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大學學測日前落幕,各科試題引起學界討論,許多法律系教授認為,今年的社會科考題有數題法律題具明顯爭議。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今 (21) 日指出,大考中心歷年法律類考題出現爭議的頻率過高,因此必須系統性地檢討命題和審題作業,否則恐怕嚴重影響高中生的法律知識。

媒體報導,以今年學測社會科第4題為例,題目為「19歲甲若向律師諮詢取消父母訂的婚事時,何者最可能是律師的回答?」政大法律系教授楊淑文表示,該題「ABCD」皆不正確,應送分。她認為,命題委員只依據民法第981條「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就出題,卻不知其他法條,不該以自己錯誤的法律認知當正確答案。

社會科第10題也惹議,題目指「某大學規定游泳及格才能畢業,一學生認為不合理而拒絕考試,兩題分別問該生提訴最早應何時提出,又依據哪項行政法原則?」德國法學博士、中選會前主委陳英鈐指出,依他所學的德國法,第10題答案應是「A」,但大考中心公布答案則為「B」。她說,選項「B」並非有效的權利保護形式。

對此,劉宏恩也說,國考考題一定都會邀集民法、公法、憲法等不同法律專家就其領域出題,並請另批法律專家審核,考後也會公布試題委員名單以示負責,大考中心的學測影響更多人,應說明是否也這麼嚴謹。

劉宏恩今日表示,在國內高中教育仍然受考試影響教學的情況下,大考中心的命題將嚴重誤導高中生的法律知識和公民老師的法律課程教學。對於絕大多數將來並非就讀法律科系的學子而言,也會使他們日後帶著錯誤的法律觀念進入大學與社會,影響整體社會民眾的法治素養。

劉宏恩與20多位大學法律系教授連署,呼籲國內的高中公民教育工作者與教科書編纂者,不能將法治素養教育等同於法條名詞的教育,忽略了體系性與基本觀念的法治啟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