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示國家對文化創作者的支持,教育部長潘文忠文化部長鄭麗君今天(31日)共同在國家圖書館宣布,將從明天(1日)起,試辦為期3年的「公共出借權」制度,讀者只要在國立台灣圖書館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每借一本書,政府將補貼創作者及出版者新台幣3元,預估首年約補貼1千萬元,我國也成為東亞第一個推動「公共出借權」的國家。

「公共出借權」是政府與圖書館共同合作的制度,民眾向圖書館借書,由政府補貼作者與出版社,這項制度最早於1946年在丹麥實施,全球目前有35個國家推動。

台灣將先從台中的公共資訊圖書館及新北的台灣圖書館等2個國立圖書館試辦這項制度,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台灣的文化政策是與時俱進。鄭麗君:『(原音)雖然是先試辦,但是這是一個觀念重要的一步,這個公共出借權代表的背後,是國家對於創作跟出版的一個尊重,也是一個感謝。』

教育部說明,試辦期間適用著作範圍,包括本國人及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立案的法人或民間團體,且以國家語言或外語創作,在台灣出版、具ISBN的紙本圖書,補償金的發放對象為創作者及出版者,讀者每借一本書將補貼新台幣3元,其中創作者獲得7成、出版者3成。

教育部長潘文忠:『(原音)我們目前總共有544個公共圖書館,從民國107年的統計,大概有將近9,200萬的民眾的人次,走入我們的公共圖書館,那所借閱的統計,大概有7,700多萬冊的圖書來被借出。』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指出,若以兩個試辦圖書館的借閱冊數約占全國4%來估算,首年的補償金發放可能在1千萬左右,後續將以整年度該館總冊數借閱資料作為計算基準,在隔年2月開放創作者及出版者上系統登記,並在5月發放補償金。

作家廖玉蕙表示,這項政策給了出版業及創作者最實質的幫助,也許後來獲補助的金額不多,但所象徵的意義很重大,也讓她對台灣感到更有希望。

(本文獲央廣授權轉載)

公共出借權試辦階段將以台灣圖書館及公共資訊圖書館兩館當年借閱資料作為計算基準,在次年開放創作者及出版者上系統登記及發放補償金。   圖:央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