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談過美麗島事件在台灣戰後的政治案件中,算是台獨叛亂案件,但有其它看法,認為這是當局的欲加之罪,事實上只是一個民主運動。我們也澄清過在那個時刻是不可能公開宣揚台獨主張,可是當天遊行的標語、口號或是背後的意識形態確實也開始有走向台獨的訴求,但是公開的主張檯面化,或是台灣社會公共領域當中可以容納討論台獨的空間,可能要到八零年代美麗島事件之後,黨外雜誌的這個舞台、這個論壇。

美麗島事件直接的影響是什麼?之前提過美麗島事件起因於前一年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以及停止中央民意代表的增補選,但在停止選舉的狀態下,不安定的氣氛所產生的衝突,美麗島雜誌社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成立。但是停止選舉不可能停太久,之後蔣經國就恢復選舉,黨外有美麗島事件的家屬和辯護律師參選並高票當選,算是一種影響,對於蔣經國來說會有壓力,為什麼這些家屬和辯護律師會得到社會的選票。但是初期來說,雖然恢復選舉,但是黨外政團的得票率並沒有明顯增加,甚至有一些減少,這個部分一些社會學者很早就做過研究也寫過論文。因為這些政團的菁英幾十個被逮捕,戰力當然耗損,雖然家屬出來參選也只是維持過去的實力,如果就純粹選票的量來說。

美麗島事件後出現質變 促使反對運動再升級

所以說美麗島事件的衝擊,並沒有在短期內拓展社會基礎,它的改變應該是質的改變而不是量。八零年代初期有很多黨外雜誌以及雜誌的黨工,變成了「專職」。對於共產黨史有所瞭解的就會知道這叫「職業革命家」,不只是專業還是職業,沒有別的事就是專門做這個事。他們是比較緊密的,有意識形態的或是比較年輕的,後來組成「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簡稱「編聯會」,相對於黨外政團當中由公職候選人所組成的「公共政策研究會」簡稱「公政會」,公政會是由公職人員掛帥,像康寧祥、黃信介等;編聯會則是由黨外雜誌這群所組成,這是美麗島事件後質的改變,也可以說是反對運動的升級。

其次,是國際上之前提過的人權團體救援,海外同鄉特別是在美國,因為美國對台灣的影響力從七零年代開始非常明顯,海外同鄉團體不一定是台獨聯盟,只要是海外同鄉會或是各地分會。舉例來說,南加州有一個人權協會,我曾經做過口述訪問一位在洛杉磯的郭清江,他們說在美麗島事件的大逮捕之後不久,他們約了台灣同鄉四、五十人到洛杉磯辦事處,化整為零上十一樓去宣讀聲明,有人還跳到辦公室的櫃檯裡,將東西弄得亂七八糟,甚至牆壁上的蔣經國相片也被放到地上踩踏,那是給中華民國駐美一些單位壓力,而從檔案上看,這些單位也很緊張,尋求一些安全的維護,所以有後來的一些安全措施。

後來這些同鄉團體到全美各地發動連署簽名,三個星期就有兩萬多位美國人簽名,把這種連署的信件交給美國總統或參眾議員。郭清江說當時的參議員像愛德華.甘迺迪就印象深刻,願意讓他們在1980年年底爭取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過程中,台灣人在洛杉磯為他辦一場很大規模的募款餐會。這是在八零年代初,事實上,八零年代有很多國會議員的選舉,我所知道蔡同榮他們的FAPA(台灣人公共事務會)也為這些參眾議員募款,所以FAPA相對於美國的台獨聯盟,是專注於遊說國會的台灣人團體,效果不錯,其中包括台灣移民美國的配額兩萬是單獨計算,因為美國已經跟中國的北京當局建交,如果把台灣也放入中國一起計算,影響太大。其它還包括之後的一些救援,包括民進黨要成立時,美國一些友台議員立刻寫信給蔣經國,八零年代在美國的台灣人團體積極活動,組織動員起來影響美國的國會議員,這是美麗島事件後有比較明顯的進展。

美麗島運動的主張訴求 啟蒙當時台灣年輕人

所以說,談到美麗島的影響是有深、有淺、有近、有遠,除了反對運動質的改變、升級,有關國際上給蔣經國的壓力,這個壓力就是要求蔣經國不應該再維持黨禁。我從美麗島的救援信件當中應該是索拉茲議員,他的說法之一是提到長期維持戒嚴是不對的,是違背民主的。可是明明是救援美麗島受刑人,怎麼會提到台灣長期戒嚴是不好的、不對的。因為之所以發生美麗島事件,不只是人權迫害的問題,而是在民主發展上,這群人、這個政團到底在宣傳什麼,這也是姚嘉文很在乎,他說不要老是說高雄事件打警察、警民衝突,這些都是很偶然的或是枝微末節的,軍事法庭的法官應該問我們為什麼主張開放黨禁?為什麼主張解除戒嚴?為什麼主張國會改選?所以在軍事審判的過程中,這些主張也說出來了,也被媒體公開報導了,這對台灣社會的影響,對我們這些超過六十歲,在當時是青年時期的人,都有相當大的影響,要說是啟蒙也不為過。這群人相信這些東西、做了這些東西,結果被當成叛亂犯起訴、被關。

他們之中陸續也有假釋、提前出獄,但是真正的罪名是李登輝當選總統後才被特赦。李登輝在1988年因為蔣經國過世而繼任總統,1990年國民大會選出李登輝為中華民國總統,他在5月20日就職當天就頒佈特赦,有20名叛亂犯被特赦,其中9名是美麗島事件的叛亂犯,除了8名接受軍法大審的之外,還包括在美國的許信良也一併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而且至此罪行宣告無效,所以他們這些當律師的也可以恢復當律師。

美麗島事件,又稱「高雄事件」。是指1979年12月10日,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主的黨外人士,在高雄所舉辦的集會遊行,結果當晚爆發嚴重的警民衝突,接著執政當局開始大肆逮捕黨外人士,包括:黃信介、張俊宏、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以及陳菊、呂秀蓮…等上百人,雜誌社並隨即遭到查封…。

這場被視為殲滅黨外民主菁英的軍法大審,主事者以叛亂罪起訴,隨後軍法大審引起全世界矚目,透過八名被告的法庭陳述,終局雖仍重判無期徒刑到12年有期徒刑(另,普通法院審理者涉及該案者,共37名遭判刑),但卻也已讓民主的種子在意外中遍灑台灣。此後,八名軍法被告出獄後,除了林弘宣退隱休養外,其餘都在台灣推動民主化進程中持續擔綱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