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R Code行動支付主要方式,而截至今年8月底,總交易金額達新台幣478億元,總交易筆數也超過千萬。為了預防詐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2)日表示,商家收付款應該要「專碼專用」,而客戶掃碼也應「限定使用時效」。

根據財金公司統計,今年8月底前,有配合QR Code共通支付服務的金融機構約28家(含發卡行及收單行),推廣商家則高達8.28萬家,總交易金額達新台幣478億元、總交易筆數達1078萬筆。

可是近期卻傳出,有民眾因為掃描QR Code而遭到詐騙的消息。對此,金管會表示要保障安全的支付環境和防範詐騙風險,已督促銀行公會制定「金融機構提供QR Code掃描支付應用安全控管規範」。其中包含兩大規定。

第一,應「專碼專用」為原則,金管會表示,商家收款與付款不得使用同一組QR Code。第二,付款的客戶行動裝置產生的結帳QR Code必須「限定使用時效」,並限定「僅能使用一次」。

金管會還補充,已經同步要求金融機構以QR Code共通支付標準的技術規格訂定「安全防偽驗證機制」並取得專利。